近日,记者从大庆市林业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我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整治破坏林蛙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大庆市整治破坏林蛙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内容,并提出了具体要求。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加强了候鸟等野生动物集群分布区、越冬地、迁飞停歇地及迁飞通道等重点区域和线路的野外巡护看守,有重点地进行清理排查,及时确定重点打击目标。对农贸市场、宠物市场、花鸟鱼商店、餐饮饭店、驯养繁殖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严厉打击野生动物活动区域如苗圃地、大片林的围网、下套、投毒等非法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行为,彻底打掉黑窝点和不法交易市场,铲除城郊或乡镇可能出现的野生动物非法收购流动点。通过明察暗访加强对酒店、餐饮和农家乐等场所的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各县区累计排查农贸市场、饭店等重点场所200余处,收缴、破坏粘网520余片,收缴夹子240余盘,放生鸟类500余只。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林业、森林公安、市场监管、食药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区整治破坏林蛙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实地抽查林蛙、候鸟等野生动物栖息繁殖地、农贸市场、饭店等违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易发区域30余处。
此外,检查组还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平台、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我市打击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林蛙、候鸟等违法犯罪活动典型案例,对违法犯罪活动形成有力震慑。并加大宣传此次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公布举报电话,号召群众参与监督举报,增强打击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形成全民参与保护良好氛围。同时,与餐馆、饭店经营责任人签订保护野生动物承诺书,引导市民拒绝食用野生动物,不做野生动物的“消费者”,逐步改变提笼架鸟、野味滋补等传统陋习。截至目前,共悬挂各类保护野生动物条幅80余条,发放鸟类、湿地保护宣传单1万余份,签订承诺书40余份。(记者 徐卫 肖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