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自贸试验区(下称“广东自贸区”)形成一批批突破性制度创新成果,近日省内外专家们受访时对其一致予以高度肯定。专家认为,广东自贸区已在全面推动珠三角转型发展中发挥着重大引领作用。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提出:到2020年,将广东自贸区打造成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和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下称“两区一枢纽”)。专家建议,在全国已形成“1+3+7+1”共12个自贸区的情况下,广东自贸区应根据该方案提出的目标,继续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着重在投资贸易便利化、金融改革和粤港澳合作上持续破题,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南方日报记者 张玮 宾红霞 沈梦怡
“制度创新已有显著成果”
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副院长毛艳华说,广东是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外商投资活跃,进出口贸易占全国的1/4,广东自贸区的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动力较强。互联网+易通关、智检口岸、智慧海事、全球中心仓、澳门单牌车便利入出横琴等投资和贸易领域的制度创新都是全国首创。
中山大学港澳珠三角研究中心副主任袁持平也表示,广东自贸区率先进行的以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的制度改革,使区内企业受益非常大。过去三年多,区内新增企业、新增500强企业和外商投资数量都有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增长。
“这种增速非常难得,说明了深化市场化体制改革,能释放经济发展的活力。”袁持平认为,改革过程也是开放过程,制度创新促进开放程度全面提升,这是广东自贸区最显著的特色。
上海财经大学自贸区研究院、上海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江若尘认为,广东自贸区在制度创新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果,特别是贸易便利化改革、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政府职能转变方面均处于全国前列。
其中,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国际投资管理制度基本形成,企业“准入”和“准营”同步提速,使得开办企业的便利化水平接近国际最高标准,市场主体获得“速度感”。同时,逐渐健全法制机构、法律服务多样和构建“智慧政法”体系,法治化营商环境逐渐实现国际接轨。
“广东自贸区正在逐步建成符合国际高标准的法制环境规范、投资贸易便利、辐射带动功能突出、监管安全高效的自贸区,在全面推动珠三角转型发展、构建我国开放型经济新格局中发挥着重大作用。”江若尘说。
“前海也可开放科创版”
毛艳华还认为,在金融开放创新方面,广东自贸区也充分发挥毗邻港澳优势,在跨境金融创新上做了很多探索。“比如前海率先开展人民币跨境贷、跨境双向人民币债券试点、试点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开展跨境双向股权投资试点等。全国首家港资控股证券公司、首家港资控股合资基金公司等也都是在这里诞生。”毛艳华说。
袁持平对此也持肯定态度。他表示,我国金融制度改革还有待深化,如果大范围推进,容易引发风险,不妨在自贸区内先行先试。“比如,如何创新贷款新模式,广东自贸区可以有很多尝试。”袁持平建议,在前海率先引进资本市场的核准制,在局部范围内对特定的高科技类企业开放,类似美国的纳斯达克,“上交所将设立科创板,前海也可以开放一个科创版”。
袁持平认为,随着金融体制逐步与国际接轨,资金在自贸区内可自由、高效流通,这又会带来其他生产要素的流通,相应的企业和产业都会集聚,许多新业态也会应运而生。
此外,毛艳华强调,广东自贸区要继续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对标国际最高水平的投资贸易规则体系,建设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并探索自贸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管理创新,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推动以技术、品牌、服务质量为特征的广东外贸竞争力进一步形成,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可探索建立自贸区联盟
袁持平说,国家给广东自贸区的任务之一是深化粤港澳合作,推动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三大自贸片区也体现出差异性定位和发展优势:前海蛇口片区以对接香港现代服务业和金融创新为特色;南沙片区着力促进先进制造业和与制造业密切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打造粤港澳优质生活圈示范区;横琴片区则促进澳门产业适度多元化发展。
“过去几年,广东自贸区通过先行先试开放负面清单,使港澳服务业进入内地的壁垒和门槛在不断降低,高端服务业在自贸区不断集聚。”袁持平说。
江若尘表示,根据“两区一枢纽”的目标和定位,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机遇下,广东自贸区需进一步凝心聚力,扩大对港澳开放,强化三地经贸投资合作,提升全球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资源要素配置能力。毛艳华也认为,广东自贸区下一步更要发挥制度创新优势,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要素便捷流动,推动建设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关键是推动湾区的货物、资金、人员、技术、信息等要素自由流动。目前,大湾区里有三个自贸片区,港澳则本身已是自由贸易港,建议探索建立‘2(港澳两个自由港)+3(前海蛇口、南沙、横琴三个自贸片区)’自贸区联盟,并成立自贸区联盟理事会,加强统筹协调。”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郭万达说。
郭万达认为,建立这一联盟,可以在制度、法律、标准等方面,从更高层面推进区域融合发展,探索“一国两制”下粤港澳体制机制、法律法规等制度层面的全面对接,不仅可促进几个区域之间的要素双向便利流动,也可全面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对外开放水平,为推动我国主导的更大范围的自贸区提供经验借鉴和制度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