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蚌埠通报三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蚌埠市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查快办、严惩不贷,近日,市纪委监委对三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怀远县河溜镇莲花村村委会原主任石昌余在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等问题。2009年7月,石昌余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哥哥石某勤户申报低保。2011年4月,在对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重新审核登记过程中,经石昌余安排,莲花村继续将石某勤户申报低保并获批准。2014年9月,石某勤户低保待遇被核销。2009年7月至2014年8月,石某勤户共违规领取低保金14498.8元。石昌余还存在伙同他人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的违纪问题。2018年10月,石昌余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固镇县仲兴乡沱西村党支部副书记赵邦杰在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5月,赵邦杰利用担任沱西村村委会副主任职务之便,在明知自己弟弟赵某不符合办理低保条件的情况下,仍为其办理低保,且未按照规定向组织报备。2018年4月,赵某户低保待遇被取消。2015年5月至2018年3月,赵某户共违规领取低保金7480元。2018年11月,赵邦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五河县东刘集镇西杨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杨德战违规利用扶贫项目资金等问题。2016年,杨德战未经村“两委”研究,违规利用扶贫项目资金8532.8元为自家门前修路。另外,杨德战在危房改造申报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该村1户村民在2014年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000元,2017年又重复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000元。2018年8月,杨德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从通报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不断强化法纪意识和规矩意识。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结合“三查三问”工作,深入查找和整治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将执行扶贫纪律要求与扶贫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抓到村、抓到户,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记者 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