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省对5个设区市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
记者从生态环境厅获悉,我省组成了5个督察组从11月25日起集中对南昌市、景德镇市、赣州市、上饶市、抚州市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坚决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
此次省级环保督察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央和省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情况,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集中督察时间为24天左右,督察进驻期间将进行动员部署、听取汇报、受理举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走访问询、下沉县(市、区)督察。督察结果将移交省委组织部,作为对被督察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对生态环境问题十分突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恶化、达不到重点任务目标考核要求,或者党政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滥用职权,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需要给予党政领导干部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等组织处理的,按程序移交组织(人事)部门。 (记者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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