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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买了205万元精装房还要再交31万装修款啥道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28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买了205万元精装房还要再交31万装修款啥道理●蓝光雍锦半岛小区业主:被开发商诱导签了额外装修协议,房价远高于备案价

原标题:买了205万元精装房还要再交31万装修款啥道理

●蓝光雍锦半岛小区业主:被开发商诱导签了额外装修协议,房价远高于备案价格

●市房管局:近期接到不少该楼盘业主投诉

●市监部门:投诉已办结,请示后才能公

日前,多名蓝光雍锦半岛小区的业主向本报反映,他们在购买精装房时被开发商欺骗诱导,签下额外装修协议,以高于房屋备案价格的总价进行违规销售。业主在讨说法期间与开发商发生冲突,有业主因此受伤。记者调查期间,多名业主表示确实遭到开发商南昌和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欺骗,向市房管局和高新区市监局反映也得不到说法。目前,南昌和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市房管局面对记者采访均三缄其口,不肯做出正面答复。

【业主反映】

多名业主没拿到装修协议和发票

“我是在开发商处买的房子,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装修公司签了一份莫名其妙的装修协议。”市民杜先生说,为了买房子自己交了105万元的4成首付款,但是等到拿购房合同时才发现,4成首付款竟被开发商私自拆分,变成了装修款41.55万元和首付款63.99万元。

此外,还有多名业主称开发商为了规避限价带来的影响,强制要求业主必须同时签订购房合同和装修协议,两者必须同时履行才能生效。“现在买房都是要交定金的,大家也是诚心想买,谁都不愿意退,开发商就是抓住了消费者这种心理,强迫我们分别签订购房合同和装修协议,等到大家细看合同时才会发现,我们付款买的本就是精装房,根本无需另交装修款。”

更让业主们无法接受的是,开发商在要求大家签完装修协议后就收了回去,业主手上除了一张装修款收据外,既没有装修合同(或协议),也没有装修发票,这是导致自己缴纳的购房总款和实际备案价格不一的主要原因,这让他们怀疑是开发商违规加价,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调查】

签的精装房合同,交了两笔装修款

采访期间,在2号楼购置了一套142平米房产的万先生表示,他的那份备案购房合同显示,房产单价为每平米14480.73元,总价为2059015元。其中,装修价为618526.5元。

不过万先生表示,他买下这套房子并不只是付了备案价格中的205.9万元。在开发商的要求下,他还交了31万元的装修款。“当初买房子时置业顾问说14480.73元是毛坯房的单价,我们买的精装房要额外签一份装修合同。”万先生说,起初他并不知道自己买的是限价房,也不清楚一户一价,以为这里的房价就是有这么高,便不以为意。等到后来查看合同才发现,自己签的这份购房合同里就是精装房,装修价格已包含在内,却缴纳了两次装修款,可能是开发商通过这种方式试图逃避价格调控,涉嫌违规销售。

采访中,有业主表示,发现开发商销售可能存在猫腻后,他们曾找到对方讨说法。然而,在10月24日的一次沟通中,双方却发生冲突,还有一名女性业主被开发商方面的人员打伤,这让其他业主更加气愤。此后,他们多次找市房管局和高新区市监局反映此事,但始终没有得到一个合理说法。

【各方说法】

开发商:拒不回应欺诈投诉和冲突一事

对于业主的质疑,记者当日来到蓝光雍锦半岛销售中心了解情况,但是工作人员对冲突发生当日的情况三缄其口,对于业主质疑销售涉嫌违规等都称不清楚。记者随后找到开发商南昌和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但对方同样拒绝予以答复。

南昌市房管局:近期接到不少该楼盘业主投诉

11月7日,记者联系市房管局反映蓝光雍锦半岛业主投诉问题,办公室一名魏姓负责人对于本报提出的采访问题没有给出答复。23日,记者再次来到市房管局采访此事,同样没有得到相关回应。

昨日,记者以市民身份联系南昌市房管局开发处了解购房签约一事,对方表示,蓝光雍锦半岛小区的确是限价房,近期接到了不少该楼盘业主的投诉,但这都是新规出台以前的历史遗留问题。对于问题为何会产生?如何处理?对方没有给出详细解释。

南昌高新区市监局城东分局:处理结果要上级同意才能公布

昨日,高新区市监局城东分局一名张姓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的确接到了蓝光雍锦半岛业主的投诉,此事他们已做了办结处理,具体内容他们要征询上级同意后才能公布。

律师:欺骗消费者谋利涉嫌商业欺诈

对于此事,江西洪城律师事务所李竹青律师认为,开发商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通过欺骗消费者的方式谋利。如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根据目前情况来看,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涉嫌商业欺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消费者可依法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记者谭震 文/图见习记者 魏泰然

(责编:邱烨、毛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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