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严重违纪违法 广西两官员被处分
案件1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自治区能源局原局长李向幸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11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纪委监委获悉,日前,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自治区能源局原局长李向幸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李向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对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分别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向幸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理想信念缺失,目无党纪国法,心无敬畏,缺少自我约束,行无所止,表面积极上进,背后违规逾矩,腐化堕落,违纪违法行为隐藏较深,且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知止,并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向幸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案件2
广西地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苗崇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11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纪委监委获悉,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广西地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苗崇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苗崇刚违反政治纪律,打探案件调查情况,授意相关人员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情况、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并对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负直接责任;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苗崇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理想信念缺失,背离党的宗旨,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私欲膨胀,且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知止,违纪性质恶劣,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苗崇刚开除党籍处分;建议由中国地震局给予苗崇刚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记者彭媛媛 实习生苏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