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下午,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广州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出席会议。59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广东省人才发展条例》、《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十三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五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河源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潮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云浮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等六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韶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表决通过关于批准《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指标调整草案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内司委、环资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印发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印发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人员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少华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业斌、罗娟、吕业升、王衍诗、王学成,秘书长王波出席会议。副省长张光军,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贻影等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25日在广州召开。(记者骆骁骅 通讯员任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