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76岁老人补交46年前住院费
这是一张已泛黄的住院费催收单,落款日期是1972年1月12日。11月29日上午,省人民医院门诊收费窗口,收费科班长杨发清看着这张比自己还大一岁的单据,有些怀疑自己的眼睛。
缴费的是一位老人。“没错,没错!46年前我的儿子在这里住院,当时没钱付医药费,但这账我一直没敢忘。”她说,“当时家里穷交不起住院费,找到公社开了张困难证明后,医院没收费就把我孩子的病治好了。这张账单是之后寄到我家里来的。”
老人名叫张贵芬,今年已76岁。1972年,她的小儿子徐天亮因为感冒、腹泻紧急送到省人民医院治疗。张贵芬记得清楚,当时欠下的医药费是66.22元。
回忆起这段陈年往事,张贵芬有些难过。“我要养四个娃娃,实在拿不出钱交医药费,只有把账单偷偷地收起来了。”她说,之后医院也没催收过,可在她心里一直是个沉甸甸的包袱,“总觉得对不起。”
家中经济条件一直不太好,缴费的事情就耽搁了下来,直到最近张贵芬的老伴去世,她从柜子中翻出了这张住院费催收单。“我教育子女做人要清清白白,不白吃国家的米、白拿国家的钱,自己却没带好头……脸红啊!”她说。
11月29日一大早,现住贵阳市观山湖区的张贵芬带着这张已泛黄的催收单,独自乘坐公交车来到省人民医院,到门诊收费窗口递进这张催收单后,硬塞给收费员300元钱。老人说,当年的货币价值和现在不能比,不清楚当时的60多元钱如今值多少,“这300元钱不晓得够不够?”
“真的触动了我的心。工作20多年,还是第一次碰到过这么久还主动来补缴欠款的。”杨发清说,一张46年前的欠费单,竟然成为老人半辈子的牵挂,这种诚信担当值得我们尊敬。
“我非常意外,更是感动!”徐天亮说,母亲从来没在他面前提过此事,“我听说这事后,拿了300元钱给妈妈,她坚决不要,说‘这钱是当年妈妈给你治病欠下的,就应该妈妈来还’。”
记者从省人民医院了解到,经医院商议,决定只收张贵芬老人66.22元,其余的200多元退还老人。(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