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央督察组向我省转交第30批环境信访问题59件 已累计办结1120件
12月2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交第30批环境信访问题59件,其中来电40件,来信19件。我省按照办理信访工作方案已及时转交各市(区)。截至12月2日20时,我省已累计办结公示并向中央督察组反馈环境信访问题1120件,其余正在办理中。
据统计,中央督察组此批转办的环境信访问题,涉及12个市(区),其中西安市13件,渭南市12件,宝鸡市6件,铜川市、汉中市和商洛市各5件,咸阳市4件,榆林市3件,安康市和韩城市各2件,延安市和西咸新区各1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气问题26件,占44.1%;涉水问题16件,占27.1%;涉噪声问题3件,占5.1%;涉生态问题5件,占8.5%;其他问题9件,占15.3%。
截至12月2日,我省累计接到中央督察组转交环境信访问题1570件,其中来电1166件,来信404件。问题涉及13个市(区)和4个省级部门,其中西安市394件,宝鸡市181件,咸阳市177件,渭南市163件,汉中市132件,商洛市110件,榆林市102件,安康市99件,西咸新区75件,延安市39件,铜川市41件,韩城市36件,杨凌示范区15件,省交通运输厅2件,省生态环境厅2件,省发展改革委1件,省水利厅1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气问题633件,占40.3%;涉水问题415件,占26.4%;涉噪声问题158件,占10.1%;涉生态问题83件,占5.3%;涉固废问题3件,占0.2%;其他问题278件,占17.7%。(记者 宋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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