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全面实施。为了让纳税人尽早享受减税红利,2018年10月1日起,先执行新税法过渡期政策,对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和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税率表。
记者在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了解到,为积极推动个税新政的落地实施,近段时间以来,全省税务部门凝聚机构改革合力,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12366纳税服务热线、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和户外公共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个税新政,推送税法培训资料,对重点税源单位和纳税人开展集中培训辅导、上门宣传辅导,着力提高过渡期政策、申报方式及流程等事项的知晓度和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的熟悉度,确保政策宣传、培训辅导全覆盖,确保纳税人懂政策、知流程、会操作,便捷、准确地办理个人所得税相关业务,及时全面享受税改红利。
不久前刚参加了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武侯区税务局举办的个人所得税系列培训的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办税人员李鹤告诉记者:“税务局的培训务实管用,帮助自己很快掌握了新业务。而且,税务干部还上门服务,调研了解个税改革对公司发展的影响,悉心指导软件使用等方面的问题,真是把纳税服务做到‘家’了。”据统计,全省税务系统已举办个税扣缴客户端软件专场培训2157场次,覆盖所有扣缴单位。
那么,新税法过渡期政策实施后,纳税人的税负到底能下降多少、得到多少实惠呢?据测算,在扣除“三险一金”之后,月收入额在5000元以下的纳税人将不再缴税,减税比例为100%;月收入10000元的,月缴税290元,较之前减少455元,下降61.1%;月收入15000元的,月缴税790元,较之前减少1080元,下降57.8%。数据显示,10月1日后取得工资、薪金和生产经营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均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下降更为明显,享受“红利”最大。
纳税人对个税新政的感受又是如何呢?个税改革对企业发展又会带来什么积极影响呢?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走访,看看纳税人都获得了哪些惊喜。
在地处川南的内江师范学院,记者见到了计划财务处处长范雪刚,他向记者介绍:“我校9月全员全额申报人数1175名,扣缴个人所得税32.9万元。10月1日个税过渡期政策实施后,职工扣缴个税13.2万元,减少了19.7万元,减税比例近60%。个税改革减税降负效果非常明显,改革红利真正落实到了每位员工身上,感觉到学校教职员工个个喜笑颜开,工作干劲十足!”
学院职工张先生则兴奋地告诉记者:“我每月工资一般在7000元左右,以前工资条上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都有二、三百元。国庆上班后拿到工资7509元,发现工资条上代扣代缴栏显示只有75元,比上月减少了两百多元,居然下降了近四分之三!”张先生说:“前段时间看到各大新闻媒体都在报道个税改革的政策,当时还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但现在拿到工资条后,才的的确确体会到个税新政带来的实惠!”
“个税新政的出台是国家税制改革的大事,也是我们工薪阶层期盼已久的好事。过渡期政策实施后,公司个税缴税人数从131人下降到47人,六成以上员工不用缴个税了。”成都东方凯特瑞环保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叶文娟说:“对于企业而言,有利于稳定员工队伍,增加企业创新动力;对于员工而言,相当于国家给‘加薪’了,大家腰包更鼓了,旅游、购物的经费也来了,心里面都特别高兴,我和同事们都为个税改革点赞!”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办税人员李鹤说:“此次个税改革惠及大部分员工,公司381名员工受益。相比以前的政策,员工少缴个人所得税11.61万元,相当于提升了个人福利,更能留住科研人员,助推公司在高新技术领域再上新台阶。”
据了解,明年起,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6项专项附加扣除实施后,减税还将更多,“红包”还将更大。随着老百姓手里可支配收入的增加,消费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免征额提高了,专项附加扣除又即将实施,税率结构更加优化,征管体制更加规范。2018年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为实现我国税收制度现代化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西南财大财税学院副教授张伦伦说。(郭涛 记者 戴璐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