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12·4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在贵阳举行
12月4日,“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在贵阳举行,活动围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这一主题,大力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进一步掀起我省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新高潮。
据悉,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已于11月30日正式启动了我省第一个“宪法宣传月”活动。在为期一个月的宪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中,我省将以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律师等法治工作者和青少年学生为重点,开展宪法宣誓、旁听庭审、宪法晨读等活动,并组织各级讲习员队伍,以“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为载体,深入开展宪法法律知识集中宣讲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主动地参与到“12.4”国家宪法日各项活动中来,在全省营造浓厚的宪法学习宣传氛围。同时,紧紧围绕“宪法宣传月”活动主题,深入宣传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丰富拓展宣传活动内涵,以生动的事例、鲜活的语言讲述宪法故事、解读宪法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当天活动中,主办方还举行了大型宪法宣传文艺演出,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等多个职能部门在广场上设立宣传棚进行宪法知识宣传、发放资料、接受咨询,现场群众表现积极,踊跃参与该活动。(冯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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