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今天表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贷款难”与去杠杆、防风险的宏观政策是不矛盾的,这几个方面是共同发力、相互协调、统筹发展的,都可以发挥积极作用,助力民营企业良好发展。
资料图:民营钢铁企业。 中新社记者 任海霞 摄
12月5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介绍《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相关情况。
会上,有记者提问: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是两大就业主力军,政府在为其解决“融资难、贷款难”等一系列问题上,是否会与去杠杆、防风险的宏观政策有冲突?如何实现这两者的平衡?
张义珍表示,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在促进就业、保持就业局势稳定方面也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根据统计分析,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充分证明了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创造就业岗位的强大能力。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充分肯定民营企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强调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对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作出全面部署。各个部门也在积极研究制定相关具体措施,推进民营企业发展。
张义珍表示,在民营企业的发展过程当中,解决融资难问题与去杠杆等方面的举措是不矛盾的。总体来讲,去杠杆、防风险是我们国家重要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也是党中央毫不动摇坚持的,在这个过程中,不同的政策有不同的维度、不同的着力点,会有不同的作用和效果,需要统筹兼顾,把握好平衡。
张义珍介绍,为了推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加大对企业稳岗的支持力度。此次出台的《意见》中提到,对于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以返还其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同时对其中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而且又有望近期得到恢复的,加大返还力度。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融资难的问题。
二是加大了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国家和各地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鼓励各地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担保支持,提高其贷款的可获得性。这也是帮助它解决融资难的一个方面。
三是加大对创业担保贷款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额度,从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提高幅度达50%,可以更好的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四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连续出台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比如失业保险方面,国务院已经决定要继续实行阶段性降费政策,这对于企业来讲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支持。除此之外,我们还推出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这些政策相互结合,将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等问题。
张义珍最后强调,对于党中央确定的去杠杆和防风险的宏观政策,应该说几个方面是共同发力、相互协调、统筹发展的,我们认为是不矛盾的,而且都可以发挥它的积极作用,取得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