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四川 » 正文

全球报道: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需承担7项职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06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需承担7项职责记者12月4日从省检察院获悉,《四川省检察机关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实施办法(试行)

原标题: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需承担7项职责

记者12月4日从省检察院获悉,《四川省检察机关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实施办法(试行)》近日印发。根据《办法(试行)》,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需承担7项职责,以切实履行检察机关普法责任,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司法保护。

《办法(试行)》提出,检察官担任当地小学、中学和职业学校法治副校长,应承担积极帮助学校制定完善依法治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学校开展预防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工作、协助学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社会化体系建设等7项职责。

同时,对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提出要求,包括应当组建工作团队,有序推进在校学生法治教育工作;每年至少讲授两次法治课,根据学生年龄段和具体需求确定法治课内容;通过座谈、问卷等方式,了解学校的法治需求,及时提出完善校园法治建设的意见建议等。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省检察院检察长、大检察官冯键受聘为成都七中法治副校长,并为学生们讲授法治课。(邓翔沣 记者 任鸿)

(责编:袁菡苓、高红霞)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