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需承担7项职责
记者12月4日从省检察院获悉,《四川省检察机关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实施办法(试行)》近日印发。根据《办法(试行)》,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需承担7项职责,以切实履行检察机关普法责任,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司法保护。
《办法(试行)》提出,检察官担任当地小学、中学和职业学校法治副校长,应承担积极帮助学校制定完善依法治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学校开展预防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工作、协助学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社会化体系建设等7项职责。
同时,对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提出要求,包括应当组建工作团队,有序推进在校学生法治教育工作;每年至少讲授两次法治课,根据学生年龄段和具体需求确定法治课内容;通过座谈、问卷等方式,了解学校的法治需求,及时提出完善校园法治建设的意见建议等。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省检察院检察长、大检察官冯键受聘为成都七中法治副校长,并为学生们讲授法治课。(邓翔沣 记者 任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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