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征集贵州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省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各界别小组,各位省政协委员:
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将于2019年年初在贵阳召开。为认真做好大会提案征集工作,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充分发挥提案在人民政协履职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目标实现,根据《贵州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及《贵州省政协提案审查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案选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精心选题,深入调研,提出提案。
二、提案提出主体
提案是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界别小组,向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经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不属上述范围的个人和单位,不能提出提案或在他人提案上签名。
三、提案撰写要求
(一)反映情况要准确。坚持不调查研究不提提案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核准事实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客观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
(二)分析问题要深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深刻思考,深入分析,衡情酌理,把问题说清说透。
(三)提出建议要具体。提案中的意见建议应针对问题逐一提出,坚持切口小、道理实、靶向准,有具体可行的建议措施;既要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又要考虑实施的条件和时机,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提案题文要一致。提案的案由(题目)统一格式为“关于×××的建议”,并且案由和提案内容一致。坚持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提案内容篇幅应控制在2000字以内,所涉及的承办单位数量不宜超过5家。
(五)提案格式要规范。提案者按照提供的《提案格式样纸》(电子版可在省政协门户网站上下载),完整填写相关内容(如:案由、提案者、通信地址及邮编、联系电话等)。以联名方式提出的提案,发起人的姓名要排在首位,联名提案者的姓名、通信地址及邮编、联系电话,列于提案内容之后。以党派、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该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以界别小组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界别召集人签名。
四、提案的审查和处理
(一)按照提案审查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有以下情形的提案将不予立案
1.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相符的;2.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禁止的;3.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4.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或政协全体会议决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决议相违背的;5.委员中的中共党员提出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意见的;6.委员中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成员提出的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7.应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或已经进入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仲裁程序,尚未结案的;8.涉及执纪执法机关正在审查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9.超出人民政协职责范围,要求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质询或追责的;10.涉及举报单位和个人的;11.单纯要求增加机构编制,或为具体项目争取资金的;12.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或代转他人来信的;13.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14.属于纯学术讨论的;15.所提问题已经得到解决的;16.提案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或反映情况事实不清的;17.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不予立案的其他情况。
(二) 审查处理
对不予立案的提案,将视情分别处理。对不宜作为提案提出,但有参考价值的,以委员来信或社情民意信息等方式转送有关部门;对不需要作出任何处理的,退回提案者;对超越本省事权且有参考价值的,由提案委员会办公室推荐给住黔全国政协委员作提案选题或素材参考。
五、提案的提交
(一)所有提案必须以纸质加电子版两种方式提交。纸质提案须按《提案格式样纸》填写清楚并用A4纸打印,电子版请发送至提案委邮箱gzszxtaw@163.com。
(二)提交时间及地点。全会召开期间请交大会提案组(截止时间为全会闭幕前一天下午3时),非全会期间请交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省政协大楼22楼2208办公室)。
(联系人:黎艳萍,鲍吉浪;电话/传真:0851—86827089,86825983;电子邮箱:gzszxtaw@163.com)
贵州省政协办公厅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