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6日电(高晓军)综合报道,当地时间12月6日下午2时30分,南加大(USC)“狼医”性侵案将再次在洛杉矶地方法院开庭。自被曝光后,该案件迅速发酵,在留学生和家长群体中引发强烈反响。至今,“狼医”丁铎(George Tyndall)仍不认罪,并未遭到刑事起诉。他是如何把魔爪伸向女性患者,又是如何为自己辩解的?
《洛杉矶时报》2018年5月16日关于南加大“狼医”丁铎的报道。(图片来源:《洛杉矶时报》网站截图)
曝光:《洛杉矶时报》的一篇报道
南加大“狼医”性侵案第一次被大众知晓,始于2018年5月16日。当时,《洛杉矶时报》的一篇报道称,美国南加大保健中心71岁的妇科医师丁铎涉嫌借妇科医生职务之便,对女患者性骚扰,且受害华裔女性占比高。
报道还称,从1987年以来,丁铎一直利用工作之便非法拍摄女学生下体照片,还不合理地触摸女患者私处,超出了妇科检查的正常范围。从医近30年间,丁铎为成千上万名女学生看过病,许多人都是首次接受妇科医生检查的年轻女孩。丁铎正是利用她们对美国妇科检查的陌生,才伸出魔爪。
报道发出几小时后,就有85名受害者或其朋友拨打热线,控诉丁铎曾如何侵犯她们。截至8月,就“狼医”案,独立调查人员采访了100多名证人,收集了450万份调查文件。
发酵:大量涉性侵案件浮出水面
南加大“狼医”被曝光后,一系列针对丁铎的民事诉讼案件开始浮出水面。5月21日,包括一名国际学生在内的4名曾经遭受性骚扰的女性,通过橙县律师曼利(John Manly)正式向南加大及丁铎提出控诉,其中包括性骚扰、性侵以及推定诈骗等14项控告罪名。
令人吃惊的是,4名提告女性的诉状中,均提及了在丁铎对其进行性虐待的过程中,有南加大雇佣的陪护人员在旁边,但其并未做任何事情以阻止或报告丁铎的性骚扰行为。
之后,美国洛杉矶市警局(LAPD)介入,并举行记者会,呼吁更多的潜在受害者举报丁铎。
截至2018年10月25日,洛杉矶市警方向洛县地区检察官提交了64起案件,但案件正在进行评估,至今仍没有针对丁铎的刑事起诉。
巧言善辩的“狼医”丁铎
“狼医”丁铎是谁?他为何能侵犯这么多女患者呢?
丁铎于1989年开始在南加大工作,直到2016年因性侵问题被南加大调查停职。这期间,丁铎“体检”过的学生超过万人,其中有据可查的就有5000多人。
丁铎在工作中举止怪异,包括检查盆腔时不当触碰女性身体,以及对她们做出性暗示。洛杉矶警方曾在其家中发现了一个箱子,里面全是受害女性的相关照片。
然而,这位71岁的“狼医”在接受《洛杉矶时报》采访时坚称,自己未做错任何事,为学生做的检查一直很妥当,是“为了保护南加大女生的健康”。对于护理人员曾亲眼所见其拍摄过上百名女生的生殖器,丁铎却辩称,拍照全都经过病人同意,且有正当理由。
2018年8月,丁铎自愿同意放弃医师执照以专注于辩护,还聘请一个律师团队来处理刑事、民事和监管事务。10月26日,该案于洛杉矶地方法院开庭,但丁铎并未出席。
南加大“狼医案”在洛杉矶地方法院开庭。(图片来源:美国《侨报》实习记者王珂莹摄)
南加大:为隐瞒付出代价
“狼医”丁铎被曝光后,其任职的南加大也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南加大的校长尼基亚斯因管理不当被要求下台。先是南加大校友发起请愿活动,获上千民众的签名。之后,超过200名南加大教授联署签名。5月25日,面对舆论的强大压力,尼基亚斯下台。
同时,南加大被诟病最多的,是对于“狼医”的不作为和隐瞒。根据受害人的控诉,南加大2000年就已知悉丁铎的行为,还曾收到许多控诉,但都有意隐瞒了其罪行。不过,南加大否认了隐瞒的说法。
2016年6月,一名护士将丁铎的行为报告给了南加大的“强奸危机中心”。校方于是对丁铎进行内部调查,并将其停职1年,但仍发放薪水。此后,管理层并没有将丁铎的行为向加州医学委员会报告,而是于2017年6月将其劝退。直到近一年之后,校方才承认当时没有报告是一个错误,并称已于2018年3月向医学委员会递交了报告。
南加大还和丁铎达成了一个保密赔偿协议,并支付一笔可观的费用使其悄然辞职。面对受害者的指控,校方表示愿意与此案的原告达成2.15亿美元的和解协议。所有曾经接受过校医丁铎提供女性健康服务的诉讼原告人将得到2500美元的赔偿,愿意进一步提供受害细节者可获最多达25万美元的赔偿。
杜绝侵害,需要勇敢站出来
南加大“狼医”案在留学生和家长群体中引发强烈反响,包括中国留学生群体,由于亚裔群体是美国性贩卖、性侵犯的主要受害者,留学生安全也成为全民关注的焦点。
中国驻洛杉矶领事馆也要求南加州大学立刻进行调查,采取切实措施,保证中国留学生安全。
美国《侨报》曾呼吁“狼医”性侵案当事人勇敢站出来,并称,在校医涉嫌性侵女学生案里,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更应该勇敢站出来,摒弃怕事或不愿多事的心态,积极使用法律武器,勇于举报和作证,向当局提供线索和证据,将犯罪者绳之于法,这才是留学生和华人群体减少和避免受害的根本途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