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海网店已达2万多家
12月3日,记者从青海省市场监管局网监处获悉,国内各类平台上入驻的青海网店有2.2万家,电子商务年均交易额增长率超过35%。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将挖潜力、强服务、重规范,强力推进电商市场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当前,青海省内可正常访问的电子商务网站有2300家,这当中电子商务平台20个,包括交易类平台12个。12个交易类平台中,有一半交易活跃。在国内各类平台上入驻的青海网店有2.2万家,西宁市占总体数量的85%。
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300亿元,同比增长约30%,网上零售额突破100亿元,增长约40%;2016年,交易额达457.24亿元,同比增长35.9%,网上零售额157.64亿元,增长48.5%;2017年,交易额达589亿元,同比增长35.9%,网上零售额211亿元,增长48.5%。全省电子商务年均交易额增长率超过35%。
尽管如此,青海省电商市场发展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特色农产品外销不畅;电子商务品牌知名度低,龙头企业少,个性特色不突出,服务内容雷同,交易模式简单;电子商务企业人才缺少,电商企业可获得的风险投资少,融资难;在省外中心城市欠缺冷链仓储和相应配送能力;电子商务监管力量薄弱,缺少专业人才;法规支撑不足等。
为此,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将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强力推进电子商务市场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其中,强化服务力度方面,将优化准入服务,释放电子商务市场发展潜力;加大扶持力度,助推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引育精英人才,破解电商产业发展瓶颈。
强化品牌建设方面,将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和新零售品牌,激发青海产品交易新活力。支持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组建联盟,发展一批年销售超亿的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从事电子商务,创新商业模式,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打造一批青海品牌产品旗舰店、专卖店;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在发达省市开办青海品牌产品新零售商店,让消费者就近体验青海产品的品质;鼓励搭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支持外贸出口加工企业,通过全网营销方式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从事跨境电子商务。推进仓配一体化,实现地标品牌产品高效配送。
强化依法监管方面,将依据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商务法》等法律,及时制定出台新的法规制度,及时修订、更新、升级、完善现有法规制度,及时废止与实践不相适应的法规制度,并完善数字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