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今年以来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此类问题线索1275件,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和工作失职失责案件162件21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8人、组织处理7人,移送司法机关55人。
该省各地结合实际,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纳入巡视巡察工作内容。截至目前,通过巡视巡察已移交相关问题线索37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政法机关在侦和已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逐案过筛并实地督导是否存在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省纪委监委与省委政法委共同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建立线索移送处置机制的通知》,强化双向移送处置反馈。协调省公安厅定期汇总报送全省公安机关在办案及信访中掌握的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及时组织调查核实。
安徽省纪委监委强化对案件线索的研判分析,筛选重点问题线索督办交办,今年以来共督办问题线索4批20件。建立“联点包案”制度,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重点问题线索,由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联点推进、包案负责,全程督促指导。省纪委监委组织督查评查工作小组,分赴有关市县,对11起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和100多条重点线索进行实地了解和督促评查。
此外,安徽省纪委监委还着力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有黑不扫、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严肃问责。今年8月,省纪委监委组织5个督导组,由委班子成员带队,对问题线索较多、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市开展督导,省纪委监委6个监督检查室分别对联系的地区和部门开展专项督导。(通讯员 陈多润 汤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