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本报报道了深圳首套房贷利率松动的消息。在随后的新盘开盘中,有置业者发现刚买的新盘合作的银行首套房贷利率上浮15%,而同区域另一新盘上浮10%。对此,开发商、银行和专业律师各有说法。
购买了位于沙井的万科星城业主这两天发现,为他们提供贷款的银行首套房贷利率上浮15%,而同区域的另一个新盘上浮幅度为10%。
为此,业主们认为自选银行利率更低,要求开发商允许自选或开放更多低利率银行供购房者选择。
万科的官方回复称:公司完全支持银行的市场化利率定价,每位客户的按揭利率将由客户与银行具体协商,请客户向各银行确认相关按揭政策。
相差5%的利率浮动,会带来多大月供变化?
以贷款300万元20年计算,上浮15%的月供是20866元;上浮10%的月供则是20451元,前后的月供差价为416元。
此次银行房贷利率的波动则是直接的导火索。
深圳商报记者了解到,两年来,深圳首套房贷利率共经历了六次调整,从九折到现在的上浮15%。
美联物业提供给深圳商报记者最新的一份银行利率表显示,14家银行中,首套房贷执行上浮20%的,有1家;15%的有8家,12%和10%的各有2家,5%的有1家。
房贷利率上浮究竟谁说了算?
一位不愿具名的银行内部人士向深圳商报记者透露,利率调整涉及很多方面,大体是中国人民银行主导,各大商业银行的总行定价,再由各行的网点执行,网点有自主浮动的权利。
“利率是由各大银行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决定的,并非由开发商决定。”美联物业交易管理部总经理王青接受深圳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购买一手楼,办理贷款只能与开发商有合作关系的银行里面选择,与开发商有合作关系的一般都是开发商存有保证金和开发贷的银行。
信荣(全国)房地产律师团队首席律师张茂荣认为,购房者有权根据自身意愿选择低利率银行贷款支付开发商购房款,开发商不能强迫购房者在其关联合作银行按揭,按揭担保不能成为开发商有权指定银行的理由。同时,开发商亦享有缔约自由,购房者也无权强迫开发商为其自选银行担保。所以,问题的解决还需要双方自行协商一致。(记者 陆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