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发布公祭仪式通告 防空警报鸣响默哀1分钟
12月13日是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12月11日,南京市政府发布通告,国家公祭日当天10∶01—10∶02防空警报鸣响期间,全市主城区范围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停驶鸣笛致哀,道路上的行人和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也同时就地默哀,致哀1分钟后恢复正常。值得一提的是,当天,《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将正式实施,其中“默哀一分钟”写入法规。这也是条例实施后的首个国家公祭日。
通告具体如下:
2018年12月13日10∶00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开始。10∶01—10∶02防空警报鸣响期间,全市主城区范围内道路上(不含高速公路、绕城公路、高架、隧道)行驶的机动车(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应当停驶鸣笛致哀,火车、船舶同时鸣笛致哀,道路上的行人和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正在从事特种生产作业的人员除外)也同时就地默哀,致哀1分钟后恢复正常。
自2018年12月11日零时起,至2018年12月13日24时止,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飞行器升空飞行活动(经空军、民航部门批准的除外)。禁止升空的飞行器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载人固定翼飞机、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等;各类遥控无人驾驶飞行器、航空航天模型、多旋翼飞行器、孔明灯、氢气球等。
市民如发现违规升空的飞行器,可拨打“110”报警。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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