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4张电动车发票涉嫌假票被立案受理 开具伪造发票是违法行为
今年8月,张先生在昆明市五华区某电动车经销点购买了6辆电动车,总价2万余元,但经销点开出的4辆电动车发票均为假票。目前,昆明市五华区税务局稽查局以这4张发票涉嫌假票已立案受理。
张先生出示的4张云南增值税普通发票上,信息填写详尽,每一张单价金额都是4000多元,均由昆明五华区杜氏电动车经营部所开。张先生说:“我拿到这4张发票时并没有发现是假的。直到公司做账时,受我们公司委托的财务公司才发现发票有问题。我们用软件查询不到记录,税务局也说这发票是假的。”
昆明市五华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开票公司早在2018年1月1日就已注销。发票信息不符入不了账,张先生找电动车经销商协商,经销商却抵赖,双方沟通无果。于是,张先生去昆明市五华区税务局稽查局反映情况,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接待室工作人员拨打了纳税服务热线12366,均查询不到这4张发票的任何数据。目前昆明市五华区税务局稽查局以这4张发票涉嫌假票立案受理。
国浩律师(昆明)事务所律师杨继军表示,开具伪造发票是违法行为,将受到相关法律制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知道或应当知道是伪造的发票而仍然开具的,针对具体情节的不同,税务机关将处以没收违法所得、予以1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杨继军建议,消费者收到发票时要留意发票的真伪,可以通过手机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的官网,在“发票查询”入口输入对应信息进行查询,也可以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通过人工服务进行查询。如果在生活中收到了假发票,可以向当地税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依法追究开具伪造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记者 陈燕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