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贫困户服务竟要好处费 云南通报6起违纪案例
人民网昆明12月12日电(程浩)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日前通报了6起扶贫领域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涉及临沧、西双版纳、德宏等地31人。
临沧:通报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永德县原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崇岗乡党委书记段春柳对安居房建设监管不到位问题。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段春柳作为崇岗乡党委书记,在崇岗乡大落水村36户农户安居房建设过程中,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监管不到位,发生36户安居房建设停工一年多和部分农户房屋漏雨、漏风等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2018年7月,段春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凤庆县勐佑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民政员李绍林长期滞留优抚对象临时生活补助金问题。2016年7月至2018年4月,李绍林未按文件要求发放优抚对象临时生活补助金,导致11名优抚对象临时生活补助金1.15万元一直滞留在勐佑镇特设账户,直到2018年4月优抚对象反映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后才发放到位,资金滞留长达22个月。2018年8月,李绍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云县茂兰镇忙卓村村委会副主任字学德协调群众用电不力并借机谋利问题。2016年3月至4月,字学德在协调落实群众安居房生活用电过程中,未及时帮助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反而利用职务便利将电线接至自家简易房用于照明。2018年8月,字学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沧源县勐角乡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及集体“三资”公开工作弄虚作假问题。2018年第一季度,勐角乡芒公村、勐卡村、翁丁村未按要求在各活动场所公开栏粘贴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及集体“三资”公示内容,采取变换拍照角度的方式以村委会公开栏代替其他活动场所公示图片,并将不实图片上传至监管平台,弄虚作假。2018年5月,勐角乡纪委书记刘银平受到诫勉、通报的问责;2018年6月,芒公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陈志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芒公村党支部书记陈昆、勐卡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刀光祥、翁丁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杨振江受到通报问责。
西双版纳:黑手伸向贫困户 开除党籍没商量
2017年12月,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勐满镇大广村委会河图第二村民小组组长先查利用村小组长职务之便,在得知本小组某贫困户建房补助款到账后,以“你家进入贫困户和建房名额我帮助了很多”为由,向贫困户索要“好处费”共计1.4万元,并让贫困户支付当天中午就餐费用200元。根据规定,经该镇党委会议研究,报县纪委常委会议批准后,2018年12月1日,先查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责令退赔违纪款1.42万元。
德宏:二次分配低保金 22名村组干部受处分
2014至2016年,德宏芒市轩岗乡筠竹园村委会11个村民小组回收低保金167.1686万元进行二次分配;2017年,两个村民小组回收低保金49516元拟进行分配,被乡纪委及时制止。经轩岗乡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轩岗乡筠竹园村委会11个村民小组22名相关干部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