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辽宁 » 正文

全球报道:沈阳 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征信系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13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使用不规范将负法律责任12月12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沈阳市道路车辆管
原标题: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使用不规范将负法律责任

12月12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沈阳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当日发布,并将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老版的《沈阳市城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自2012年6月1日施行以来,已经不能满足城市发展需求。修改后的《办法》共五章二十七条,主要规定了调整范围和主体、道路通行规定、非机动车通行规定、机动车通行规定、法律责任等。

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征信系统

据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介绍,在此次《办法》修改中,明确了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其中包括酒驾、无证、逃逸、伪造机动车牌证、严重超员和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企业车辆和个人一年内多次交通违法被处罚,以及多次被电子监控记录拒不接受处罚等依靠现行法律法规难以管理的交通难题。

通过信用惩戒,将有助于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的养成,提升对法律的敬畏心理,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的发生。

对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做出法律规范

原有的《办法》仅对沈阳绕城高速公路以内道路的车辆和驾驶人进行了规定。为适应沈阳市道路交通发展的实际情况,确保交通安全,修改后的《办法》,适用范围由原来的绕城高速公路以内扩大至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不含高速公路)。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新出现的违法行为和处理规定,在草案中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修改了不得在三环绕城高速公路以内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范围,删除了一些无上位法依据的车辆种类。对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等的通行分别做出规范,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 吕良德

(责编:王斯文、孝媛)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