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农村贫困人口将全部 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市健康扶贫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今后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医保救助政策,切实降低贫困人口就医个人自付比例,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费用负担。副市长孙晓红出席会议。
今后我市将全面落实资助贫困人口参保政策,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全额资助,确保农村贫困人口100%参保,实现应保尽保。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特惠到户到人,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5%以上。落实好贫困人口大病保险“一降一提高”政策。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加大帮扶力度,实现应救尽救。
继续落实“七免一减”惠民政策。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就医免收门诊挂号费、注射费、换药费、救护车接送费,免除县、乡级住院起付线,免费健康体检,免缴住院押金,住院费用给予10%减免;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免收门诊挂号费、注射费、换药费、救护车接送费,免缴住院押金,住院费用给予10%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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