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发展理念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权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中国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实现了从贫困到温饱、再到小康的历史性飞跃,从一个相对落后的农业国发展为人均国民总收入超过8000美元的国家。与此同时,中国人权事业蓬勃发展。中国人民广泛享有《世界人权宣言》和各种国际人权公约规定的基本人权,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和文化权利均得到有效保障。中国走出了一条符合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在全面发展中国人权的伟大实践中,中国形成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发展新理念。
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人权发展的核心理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权发展,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最广泛的人权。1991年,《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发表,充分肯定了人权在人类社会的进步作用,全面阐述了中国在人权问题上的立场和观点,高度评价了中国人权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要“尊重和保障人权”。此后,历届全国党代表大会报告都包括了人权保障内容。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纳入宪法,使保障人权成为宪法权利,并陆续贯彻到包括《刑事诉讼法》在内的各项法律中。从2009年开始,中国政府连续制定了三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国共参加包括《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在内的26项国际人权文书。中国人民享受到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高水平人权保障。中国人权保障具有广泛性、公平性和真实性特点。国家为人权的实现从制度上、法律上、物质上给予保障。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一切行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检验工作的成效,最终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中国共产党人的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人权保障同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是人民群众极端重要的利益,也是人民幸福的基础。党和政府发展人权事业,加强人权保障,目的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在中国,享受人权的主体不是少数人,也不是某些阶级和阶层的一部分人,而是全体中国公民。无论是保障集体人权还是保障个人人权,归根结底还是保障全体中国人民的人权。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人权事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在人权保障方面获得感显著增强。人民收入大幅增加,生活水平快速提高。40年来,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385元增加到59660元;人均国民总收入从200美元增加到8690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43元增加到3639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34元增加到13432元;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从67.7%下降到31.2%;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从57.5%下降到28.6%。随着收入增加,中国人民的生活状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无论是食品、衣着、住房还是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都有了显著改善。居民消费快速升级,大量新的消费形态从无到有发展起来。2017年末,全国民用私人轿车达到11416万辆;电话用户达到161125万户,其中移动电话用户141749万户;全年国内游客达到50亿人次,国内居民出境14273万人次。中国贫困人口大量减少,贫困居民生活改善,贫困线大幅提高。按照中国现行贫困标准,1978年至2017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由7.7亿人减少到3046万人。中国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覆盖人口最多的社会保障体系。
党和政府之所以投入巨大力量推动人权发展,最终是要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人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尽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权取得了巨大进步,但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尚未解决;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面临不少难题。加快人权发展是克服这些困难和挑战的良方。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中国人权发展的目标是在解决这个矛盾的基础上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我国人权事业也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到本世纪中叶,中国将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人权发展水平达到世界前列。到那时,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我国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天蓝、地绿、水清的优美生态环境成为普遍常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民的环境权充分实现。
(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