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因断面水质提升 安徽1-10月共产生近两亿元生态补偿金
今年1月1日起,我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正式实施。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截至前10月,全省因断面水质超标共产生污染赔付金1.305亿元,因断面水质提升共产生生态补偿金1.9975亿元,合计3.3025亿元。
2017年12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我省正式建立全省范围内的地表水断面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财政厅,根据国家环境监测总站或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认可的数据,每月计算各市的污染赔付和生态补偿金,结果通报各市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开。每月生态补偿资金的多少,侧面反映了各市水污染防治的效果如何。获得资金较多的市即为水环境质量改善效果较好的市;如果水质断面超标,污染赔付金也会相应增加。每月公开各市生态补偿金额,对水质改善的市来说是一种激励,也给断面超标较多的市带来一种压力。
生态补偿实施以来,各市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地表水断面水质持续向好,前三个季度生态补偿断面水质类别提升311次。
6月29日,安徽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的意见》,要求探索推进市内县(市、区)域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工作,市县省域范围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全覆盖,2019年底前沿江市内县(市、区)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全面建立。
目前,合肥、淮北、蚌埠、阜阳、淮南、滁州、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安庆、池州等市已制定印发本市生态补偿办法,其他各市也都在积极制定中。(记者 彭旖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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