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海1677名无偿献血者获国家表彰
12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在北京联合召开《献血法》实施20周年暨2016-2017年度无偿献血表彰大会,表彰了2016-2017年度在无偿献血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个人、单位、省份和市(区)。其中,我省1677人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122人、银奖356人、铜奖1199人),海东市、格尔木市、果洛州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奖,青海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等10家单位获得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单位奖,5人获得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个人奖,5家单位及个人获得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特别奖,5人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
我省自1998年10月《献血法》实施以来,无偿献血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血液安全供应工作取得显著进展,血液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形成“以街头献血为主、团体招募为辅、应急献血为补充”的无偿献血工作模式,市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的局面初步形成。我省自愿无偿献血比例从2000年的6.3%上升到2004年的100%,2004年-2018年连续15年实现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全省年采供血量45吨,截止到2018年底全省累计献血公民64万余人次,累计向临床供血194.5余吨,基本保证了临床用血需要,确保了血液安全。
(责编:王红玉、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