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献血人群依然单一 “公医兵学”支撑社会用血需求
不能总让“公医兵学”支撑全社会用血需求
四川攀枝花一名七旬老人,因突发消化道大出血而需要紧急输血,结果当地血站O型血告急,最终,家属将求救电话拨到了当地消防支队,符合条件的消防员紧急到血站献血,老人转危为安。
这则暖新闻的背后,是一个令人深思的社会问题:并不是每个急需输血的病患,都能得到消防队员的帮助。
今年是我国《献血法》实施20周年,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无偿献血人次数达到1459万人次,采血量达到4956吨,较2016年分别增长4.2%和5.0%,献血率接近11‰。尽管相对于发达国家,千分之十一的献血率仍有很大差距,但相对于多年之前已经有很大提升。
但是,如果仔细分析相关数据,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就会显露出来,献血人群依然单一,献血方式以团体式献血为主,“公医兵学”即公务员、医务人员、高校学生,部队官兵这几类人群成为献血主体。以2016年的数据为例,当年全国每千人献血10.5次,而在这四大类群体中,每千人献血次数分别为69.2次、52.5次、78次、55.8次,远远高于全国平均值。也就是说,极少数的一群人,支撑起了全国人民的用血需求,就像新闻中的消防队员一样,而普通公众的献血积极性和参与度,依然有待提高。
以采血率居全国之首的北京市为例,去年血液采集量129吨,地区采血率高达1.8%,但是采集量排名前10的单位,9家是高校,另一家是当地的一所大型国企,献血排名前100的团体中,有高校56家、机关38家、企业4家、医院2家。但是,并不是每一座城市,都分布着这么多高校和机关单位。
那么,普通公众为什么献血积极性不强?点开搜索引擎,可以发现许多“献血有害”的谣言帖子,这样的声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众的判断和行为,那么,有关方面献血宣传的力度和深度,是不是有待加强?
根据《献血法》,应当动员和组织适龄公民参加献血的机构除了“国家机关、军队”外,还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后者与普通公众的接触更多,应有更多鼓励献血的作为。
另外,对献血人进行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是国际惯例,在不少发达国家,献血较多的人群,可以获得诸多荣誉,其本人和家属也可以在用血方面受到照顾。我国许多地方针对献血人也有一定的奖励措施,但这些奖励措施是否能够起到激励作用,值得思考。并且,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奖励措施能否落到实处也是个未知数,比如献血者本人及家属在用血时候有一定的优先资格,但这样的优先资格能否得到切实保障,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尺度不一,落实不好,难免打击献血人的积极性。
北京市血液中心的网站上有这样一段话,该市“平均每天有近2000人等待输血来维系生命,他们可能是一个外伤患者,一名孕产妇,一位晚期癌症患者,或者是一个白血病患儿”,因为无偿献血,“一台迫在眉睫的手术不再因为术前库存不足而取消,一个垂危的生命不再因为缺血而受到危及,一个苦苦等待的家庭也不再因为失去亲人而变得支离破碎……”
提高全民献血率,关键在于鼓励引导各行各业的职工群众参与献血,但是,并不是每一家用人单位,都对献血工作持积极态度,在现实中,甚至出现了个别用人单位认为献血者“耽误工作”,无偿献血者不得不“隐姓埋名”的情况。鼓励群众献血,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精神和物质激励机制,不能总让“公医兵学”撑起全社会的用血需求。
舒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