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北京 » 正文

全球报道:警方“回天利剑”行动 拘留千余嫌疑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18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警方“回天利剑”行动 拘留千余嫌疑人“回天利剑”专项办案民警押解犯罪嫌疑人自10月27日起,北京市公安局在昌平区回龙
原标题:警方“回天利剑”行动 拘留千余嫌疑人

“回天利剑”专项办案民警押解犯罪嫌疑人

自10月27日起,北京市公安局在昌平区回龙观、天通苑地区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回天利剑”专项行动。如今时间过半,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专项行动以来,“回天”地区110警情同比下降18.6%,其中刑事类、秩序类警情同比分别下降了57.9%、56.5%。作拘留以上处理1600余人,同比上升161%。先后清理整治治安、秩序及交通乱点1200余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万余处。

打掉3个房屋租赁“黑中介”团伙

按照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刑侦总队牵头机动侦查、禁毒总队以及昌平分局等单位成立打击攻坚队。

打击攻坚队结合“回天”地区发案特点,通过深入摸排,打掉3个房屋租赁“黑中介”团伙,刑事拘留16人;通过缜密侦查,打掉胡某等人盘踞二手车市场强迫交易和高某某寻衅滋事3个团伙,刑事拘留46人。

通过对今年以来“回天”地区的发案数据进行分析,发现电信网络诈骗、入室盗窃、扒窃三类案件相对突出。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通过对诈骗窝点进行摸排,并依托反电诈平台加强分析研判,在沙河地区连续打掉3个以“办理贷款”名义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刑事拘留53人,初步核实全国被骗事主60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170余万元。针对入室盗窃犯罪,重点围绕聚居在该地区的高危犯罪群体,打掉盗窃别墅、划片开锁入室盗窃团伙2个,刑事拘留12人。针对扒窃犯罪,通过对辖区重点区域的扒窃案件进行串并,分析作案规律特点,共打掉扒窃犯罪团伙7个,刑事拘留54人,实现扒窃发案同比下降25.2%。

打击攻坚队加大对“回天”地区涉毒案件的侦办力度,破获涉毒案件13起,打掉吸贩毒团伙6个,抓获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54人。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回天”地区已取得“一降两升”的良好效果,刑事类警情同比下降57.9%,刑事拘留400余人、破获案件500余起,同比分别上升200%和100%。特别是,相继组织侦破各类犯罪团伙近30个。

打掉涉黄涉赌窝点、场所98个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黄涉赌、黑车黑摩的、黑诊所黑药店等秩序类问题,秩序整治队以此为重点,专项行动以来,共清理各类治安乱点近200处,查获作行政拘留以上处理人员1200余人,涉黄、涉赌、黑车黑摩的警情同比分别下降37.5%、37.2%、39.2%。

围绕涉黄涉赌、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截至目前,在“回天”地区共打掉涉黄涉赌窝点、场所98个,刑事拘留94人、行政拘留415人。

针对黑车黑摩的、游商扰序等治安难点问题,秩序整治队牵动组织局内治安、交管等各警种捆绑作战,清理黑车、游商扰序、呲活揽客、散发张贴小广告等扰序人员1.4万余人次,拘留黑车扰序人员321人,查扣并移交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黑车黑摩的558辆。市交通执法部门异地支援执法工作,全力投入“回天”地区黑车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查扣四轮黑机动车166辆。

扣留违法车辆1000余辆

“回天”地区居住人口密集、交通资源不足、潮汐出行凸显、停车缺口巨大,交管局立足交通现状,在“点、线、面”三个层面实施交通秩序“微创手术”。截至目前,“回天”地区122拥堵报警数同比下降38%,缓堵提速成效初步显现。

截至目前,“回天”地区共处罚各类交通违法2万余起,扣留违法车1000余辆,公开解体销毁公示到期的违法车256辆。

近期,北京警方还开展了“回天守护”大走访大建设保平安专项行动,共检查房屋3.98万余户,登记实有人口5.74万余人,排查矛盾纠纷750余件,及时化解720余件。

文/本报记者 张香梅 供图/北京警方

(责编:鲍聪颖、高星)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