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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安徽公开第32批环境信访举报问题查处整改情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18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安徽公开第32批环境信访举报问题查处整改情况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省期间,共向我省转办了32批次环境信访
原标题:安徽公开第32批环境信访举报问题查处整改情况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省期间,共向我省转办了32批次环境信访举报问题。截至12月17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32批18件环境信访举报问题中,经查属实17件,不属实1件;已办结8件,正在办理10件。

安徽省高度重视转办环境信访问题的查处整改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明确专人负责、立即调查核实、按时上报公开。各地各部门第一时间调查核实转办的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边查边改,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对失职失责人员严肃问责,并及时在媒体公开查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目前,第32批18件环境信访举报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均已全部按要求进行公开,具体内容请查阅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各相关地级市党报和政府网站。(记者 彭旖旎)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二批)
            2018年12月17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核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X340000201812070001 合肥市安大北门西园西村82栋309室楼下多家小吃部,油烟、煤气味扰民。 合肥市 大气 经蜀山区城管委执法人员会同蜀山区三里庵街道于12月8日赴安大北门西园新村82栋309室楼下现场核查,核查情况如下:1.1家经营麻辣烫的餐饮经营户在经营过程中偷偷经营炒饭,产生油烟污染;2.5家没有猛火灶头的餐饮经营户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产生油烟和异味的经营行为。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 属实 1.蜀山三里庵街道现场要求麻辣烫餐饮经营户停止经营炒饭,暂扣煤气灶,该经营户当场承诺今后只经营麻辣烫,不再经营任何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2.蜀山区城管委会同蜀山区三里庵街道对安大北门小吃街可能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经营户进行集中整治,暂扣相关经营灶具,规范经营行为。3.蜀山区三里庵街道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中午、晚上进行定点巡查,严防偷偷经营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确保整改后不反弹。
2 X340000201812060004 安庆市怀宁县马庙镇南山村牌楼组一关停的烟花厂厂区内有五家家具和门窗厂,每天晚上7点后喷漆,气味刺鼻。 安庆市 大气 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五家家具和门窗厂”分别为安徽乐享万家木业有限公司、徐满生家具加工点、操礼虎家具加工点、怀宁县金双喜家具厂、怀宁县马庙镇星星隆浴柜厂。
1、安徽乐享万家木业有限公司家具加工项目于2018年6月建成投产,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切割、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简易布袋收尘处理,喷漆工序已建设喷漆房,喷漆废气采取水帘处理后排放。未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三同时”,不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2、徐满生家具加工点家具加工项目于2018年11月建成投产,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采取简易布袋收尘处理,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吸风收集加喷淋处理,喷漆工序废气采取水帘处理后排放,油漆桶露天堆放,未建成危废贮存场所,距离最近住户超出500米。未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三同时”,不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3、操礼虎家具加工点家具加工项目于2018年11月建成投产,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采取简易布袋收尘处理,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吸风收集加喷淋处理,喷漆工序废气采取水帘处理后排放,油漆桶露天堆放,未建成危废贮存场所,距离最近住户超出500米。未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三同时”,不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4、怀宁县金双喜家具厂木门加工项目于2018年建成投产,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现场检查时未生产,木门加工生产线未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未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三同时”,不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5、怀宁县马庙镇星星隆浴柜厂浴柜加工项目于2017年底建成投产,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现场检查时未生产,浴柜加工生产线未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未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三同时”,不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属实 怀宁县安监局、环保局已对5家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完善相关手续及污染防治设施,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3 X340000201812060008 合肥市庐阳区柏景湾小区叠翠轩16栋旁的过客咖啡店在居民住宅楼内,不符合《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油烟管道设置未征求周边业主意见,油烟直接向街道路面排放,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合肥市 大气,其他污染 12月7日经庐阳区亳州路街道现场核查,此件为重复投诉件。11月28日,庐阳区亳州路街道、区城管委、市监局、区环保局已对过客咖啡店进行现场检查,该餐饮店经营范围为:中型餐馆、咖啡馆、茶座、棋牌、日用百货销售,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环评备案手续,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过客咖啡在叠翠轩18栋与16栋之间为过道,油烟管道排口对着可苑路。 属实 庐阳区环保局已于12月3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油烟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达标。下一步,庐阳区亳州路街道、庐阳区环保局将继续加大对该餐饮店的监管、巡查力度,督促其定期做好油烟净化设施的清洗及维护工作,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4 X340000201812060005 芜湖市鸠江区开发区的芜湖融汇化工有限公司排放有机有害气体;安徽环宇公路沥青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有含硫气体和沥青烟气排出;芜湖海峰化工有限公司直排大量有害气体。 芜湖市 大气,土壤 2018年12月8日上午,经芜湖市鸠江区四褐山街道工作人员对芜湖融汇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核查,信访投诉情况不属实。
2018年12月7日下午,经鸠江区四褐山街道工作人员对安徽环宇公路沥青材料有限公司现场核查,该企业于2018年11月下旬停产至今。投诉中述及的含硫气体疑似前期燃油锅炉运行导致,因市大气办“封土行动”禁止破路施工,燃油锅炉未进行清洁能源改造,投诉内容属实。
12月10日,经芜湖市环境监察支队会同经开区环保分局、经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芜湖海峰化工有限公司已停止生产,甲醇储罐(分别为:1#、2#)的原料进、出口处于断开状态,产品甲醛储罐中的C罐储存有约30吨甲醛,其他罐体处于开放状态。此外,该企业提供了2018年10-12月的电费单据,电费产生来源为630KVA变压器的固定费用。信访反映的内容不属实。
属实 1.鸠江区政府有关部门已责成安徽环宇公路沥青材料有限公司先停产、后整治;待市大气办“封土行动”结束后,立即启动燃油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责令该公司对改造后的锅炉排放气体进行检测,待检测结果明确后再视情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
2.鸠江区政府有关部门将加强对安徽环宇公路沥青材料有限公司日常环境监管;
3.芜湖市环境监察支队将会同经开区环保分局及有关部门,加大对芜湖海峰化工有限公司巡查力度,如发现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5 X340000201812060011 六安市金寨县双河镇大桥村里的公共厕所产生黑臭污水,排放到当地村民肖某家门前,影响该村民正常生活。 六安市 经调查核实,反映的公共厕所建于2017年8月,属三级化粪池厕所,现场查看并未发现有黑臭污水溢出现象,但化粪池出水经排水沟流经肖某门前,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针对存在问题,金寨县在公厕边三级化粪池后再新建一个污水收集池。同时,加强管理,及时将收集到公厕污水用于当地群众种植肥料。
6 X340000201812060007 淮南市大通区洛河镇洛河电厂西100米处大院内,有一大型废旧玻璃拉丝厂,将每年产生的上千吨废品直接向农田倾倒。近期只在夜间生产。 淮南市 土壤 接到信访件后,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环保分局、工商分局等立即前往现场核实调查。经初步调查,信访反映的玻璃拉丝厂位置应位于经开区淮建村内,该村曾有过玻璃拉丝厂存在。2017年11月起业主夏献宏将该处厂房租给他人进行玻璃拉丝生产,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投产后不久就因电力问题停止生产,2018年1月拉丝厂即全部拆除生产设备。根据房东介绍,当时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玻璃拉丝残次品,已全部粉碎后出售给其他玻璃厂。目前该处厂房系个体工商户段怀利租用,用于纸箱回收,该处厂房内无其他生产加工行为,不存在夜间生产情况。 属实 要求业主加强出租房管理,不得将房屋出租给环境污染企业。
7 X340000201812070014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北路加气站附近的多家夜间流动洗车摊点,在夜间11点至次日清晨占道从事洗车业务,污水横流,噪音污染。 合肥市 水,噪音 经蜀山区井岗镇执法人员会同蜀山区城管市政和区园林执法中队、区环保局于12月7日晚23:30赴潜山北路加气站附近现场核查,核查情况如下:现场未发现加气站附近存在多家夜间流动洗车摊点。该问题已于2018年11月21日被群众投诉,蜀山区井岗镇会同蜀山区城管市政和区园林执法中队、区环保局已于2018年11月23日晚将潜山北路加气站附近的2处临时占道洗车点依法取缔,现场收缴洗车工具。 该处洗车摊点流动性强,可能存在死灰复燃现象。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一致。 属实 蜀山区城管市政和蜀山区园林执法中队将会同蜀山区环保局、区井岗镇加强夜间巡查、监管,发现流动洗车摊点立即依法取缔。
8 X340000201812060010 阜阳市临泉县:1、因手续审批把关不严导致现存砖窑企业60多家,远高于其他县区的砖窑企业数量,全县红砖产量较大,造成大量土地浪费;2、全县60多家企业中拥有环保设施且完全通过环评合格验收的企业极少,所有砖窑企业厂区脏乱差,扬尘污染严重,物料无覆盖,厂区硬化不达标,生产区密闭不严,无一家企业安装布袋除尘或喷淋降尘装备,生产工艺严重偏离环评要求;3、全县砖窑企业按照环保要求安装脱硫脱硝除尘塔的企业不到半数,实际生产过程中脱硫脱硝设施几乎不运行。 阜阳市 大气,其他污染 2008年以来,因全县砖瓦窑厂生产经营不规范等问题,临泉县组织开展了多次砖瓦窑厂整治专项行动,全县砖瓦窑厂数量从2009年的665座减少为2010年的108座。2011年,临泉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砖瓦窑厂整治工作的意见》(临政秘〔2011〕81号),在全县开展砖瓦窑厂整治工作,对108家窑厂予以关闭(2011年11月11日,临泉县人民政府临政秘[2011]118号《关于依法关闭黏土烧结砖窑厂的决定》),并对全县砖瓦窑厂重新规划布点(共布点71家),最终建设投产砖瓦窑厂69家。2014年因征地拆迁4家,2017年因手续不齐全被群众投诉举报至中央环保督察组后拆除1家,2018年11月因生产经营不善自行拆除1家,2018年新增1家,目前临泉县剩余砖瓦窑厂总数为64家。2018年12月7日起,临泉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砖瓦窑厂进行了检查,经查,64家砖瓦窑厂均为煤矸石烧结砖(煤矸石70%,土30%,其中1家为煤矸石和秸秆灰),全部履行了环评及“三同时”验收手续(其中16家为自主验收,未包含噪声和固废),有采矿许可证的56家(不含采矿许可证过期未延续的3家、1家无需办理采矿许可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53家,有12家存在未建设密闭原料棚或生产区密闭不严,15家未安装布袋除尘或喷淋设施,41家存在物料未完全覆盖,59家存在厂区路面未全部硬化等问题。63家砖瓦窑厂均建设有双碱法脱硫设施,但存在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缺少运行(加药)记录等问题。 属实 一是2018年以来,临泉县环保局对21家窑厂进行行政处罚,累计处罚金额242万,查封14家、停产整治11家。二是制定全县砖瓦窑厂整治专项方案,对全县砖瓦窑厂进行排查整改;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类比同行业先进企业,按照“一厂一策”的原则,逐个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该停产整改的停产整改、该关停取缔的关停取缔,确保如期整改到位。三是加大对全县砖瓦窑厂的执法监管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9 X340000201812070001 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云谷路的“尚派财富中心”项目地块由合肥尚派置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拍得,肥西县规划局调整此地块用地性质,未做环境评估。 合肥市 其他污染 肥西县规划局会同肥西县环保局于12月8日共同到现场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如下: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一致。原尚派财富中心项目由合肥尚派置业有限公司2010年拍得,作商业、居住用途,因原经营投资人经营不善等因素,导致该项目建设已停工多年,属烂尾楼工程。目前该地块已被肥西县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土地使用权不属于合肥尚派置业有限公司;肥西县规划局根据《肥西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按照法定程序编制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对该地块用地性质、用地规模、开发强度等指标进行明确和控制。依据《城乡规划法》,环境评估不是控规编制的必备内容。 属实 肥西县规划局将持续关注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待新的项目建设单位产生后,肥西县环保局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督促企业完成环评登记表填报备案工作。
10 X340000201812070013 投诉人反映安徽省林业局针对野生鸟类非法养殖及流通监管不力,对可养殖物种的认定缺乏依据,日常监管严重空白,一线执法人员意识淡薄。 合肥市 生态,其他污染 2017年11月—12月,让候鸟飞组织举报了枞阳县姚岗村部分驯养繁殖场涉嫌非法狩猎案、宣州区驯养繁殖场涉嫌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案、和县部分食品店售卖麻雀违法行为。属地森林公安机关在接到举报后,迅速行动,相继查破了一批案件。2018年4月以来,舒城等地又相继发生非法运输野生动物案件,省林业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半年的2018保护野生动物专项行动。 属实 加强与志愿者组织的沟通联系,建立举报对接处置机制。森林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强化对人工繁育许可证的管理,严格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条件,加强人工繁育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人工繁育管理科技水平,加强野生动物管理制度建设。
11 X340000201812060002 宣城市旌德县兴隆镇梅园景区附近的罗邦石材有限公司和建辉石材加工厂,污水无序排放,废石占用农田和林地。罗邦石材有限公司有一个矿口,开采时毁坏森林,破坏山体;开采大理石产生的废土下雨天产生泥石流,污染溪水。 宣城市 水,生态,土壤 1.经查,安徽罗邦石材有限公司经营矿山及配套石材加工厂,矿山开采废水通过管道连接至配套循环池,未发现外排口。加工厂建有废水循环池、应急池、场地淋溶雨水收集池,未发现外排口;建辉石材加工厂,仅经营石材加工,2018年10月24日至今处于停产状态,建有废水循环池、应急池,未发现外排口。旌德县环保局现场在罗邦石材厂区西侧雨水沟、厂区东侧农田及建辉石材厂区东侧雨水沟进行采样,并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监测。2.经查,安徽罗邦石材有限公司废石存放于该企业加工厂临时堆放场,未发现占用农田和林地堆放废石的情况;建辉石材加工厂废石、荒料及半成品均存放于厂区内东侧,该地块原有土地性质为林地、旱地,且临时用地手续未续办。旌德县国土局已依法对该厂进行了查处。3.经查,安徽罗邦石材有限公司在开采过程中林木采伐、石料开采过程中的占用林地均经过林业主管部门审批,采矿许可经国土部门审批,开采符合设计要求。该企业编制了矿山开采水土保持方案,旌德县水务局于2018年6月28日通过审批。12月8日,旌德县水务局现场调查时,发现相关水保措施已按要求基本落实到位。 属实 处理意见:1.旌德县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现场水样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2.旌德县水务局要求安徽罗邦石材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完成水土保持方案自主验收,并向旌德县水务局报备。3.旌德县林业局配合旌德县国土局责令建辉石材加工厂对废石占用林地、旱地行为予以整改。
整改措施:1.由兴隆镇落实属地责任,督促安徽罗邦石材有限公司、建辉石材加工厂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2.旌德县安监局落实“管行业管环保”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环保措施。3.旌德县环保局负责落实旌德县大理石行业整治各项要求。4.旌德县林业局负责监督安徽罗邦石材有限公司矿山征占用林地情况,严防周边植被破坏现象发生。5.旌德县国土局负责监督企业落实《安徽省旌德县兴隆乡桃子山石料矿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安徽罗邦石材有限公司旌德县桃子山石材及建筑石料用花岗岩闪长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设计》各项要求。6.旌德县水务局负责监督企业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各项要求。
12 X340000201812060009 阜阳市临泉县牛庄某秸秆发电厂旁的砖窑厂,烟灰产生刺激气味,扬尘污染严重。 阜阳市 大气 群众举报的阜阳市临泉县牛庄某秸秆发电厂旁的砖窑厂为临泉县睿鑫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21MA2MYWKG14),位于临泉县邢塘街道办牛庄社区,法定代表人:曹年新。该公司年产1亿块煤矸石空心砖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16年11月22日经临泉县发改委备案(发改投资〔2016〕366号),2017年6月20日通过临泉县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临环行审字〔2017〕63号),2018年9月10日变更环评通过临泉县环保局环评审批(临环行审字〔2018〕38号),2018年8月调试生产,2018年9月,该厂委托安徽奥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奥创环验字〔2018〕032号)并于2018年9月22日组织并通过了自主验收(固废和噪声除外)。2018年12月7日,临泉县环保局、邢塘街道联合对该公司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正在生产,建有钢构大棚,生产区、窑体全部位于大棚内,粉碎车间密闭,但窑厂覆盖不够全面,密封不够完全,裸露泥土地面易在晴天产生扬尘等问题;部分煤矸石(湿料)露天堆放在晾晒场;进出口道路及生产区场地已硬化,破碎搅拌车间安装有布袋除尘设施;建有水膜除尘脱硫设施,采用碱法喷淋湿法脱硫,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烟气跑冒现象,该公司加装有自动加碱器,有加碱记录,现场检查时水膜除尘脱硫设施正常运行,脱硫循环池内水体PH值为12;由于该窑厂与生物质电厂共用一条道路,平时运输秸秆运输车辆较多且未密闭,造成抛洒,同时在砖块运输时也存在抛洒,路面积尘未及时清扫,造成扬尘污染。 属实 2018年12月10日,临泉县经信委和临泉县环保局要求该窑厂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煤矸石存放物料大棚内,并加强日常运营管理;邢塘街道办督促生物质发电厂对运输车辆抛洒的秸秆及时清理,并对道路保洁。
13 X340000201812060012 蚌埠市怀远县荆山村沈郢村的王鹏途在307省道南200米处的农田内私建米厂,已基本建成。由于离居民区很近,居民担心噪声和扬尘污染。 蚌埠市 大气,噪音 怀远县荆山镇沈郢村枸元组村民王瑞,2016年7月在沈郢村307省道南侧建设580.4平方米仓库,该仓库占用耕地(基本农田)498.9平方米,占用建设用地81.5平方米,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不符合荆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仓库内未建设大米加工生产线,存放约1500公斤稻谷,离最近居民住户约5米,车辆进出装卸存在噪声污染。 属实 怀远县于2018年12月31日前,对该厂违法占地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14 X340000201812060001 六安市金寨县金府花园小区一楼车库大部分被改装成住宅,油烟直排;污水流入雨水管道,造成管道堵塞,臭味难闻;小区沿街门面餐馆占用小区公共空间,在小区内设置垃圾桶,洗刷油污制品;部分群众在步行街二楼阳台种菜,并用潲水浇菜,污染环境。 六安市 大气,水,土壤 经调查核实,反映的金寨县金府花园小区一楼车库大部分被改装成住宅,油烟直排,污水流入雨水管道,造成管道堵塞,臭味难闻;小区沿街门面餐馆占用小区公共空间,在小区内设置垃圾桶,洗刷油污制品;部分群众在步行街二楼阳台种菜,并用潲水浇菜等情况属实。 属实 针对存在问题,金寨县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组织金寨县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消防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存在的“金府花园小区一楼车库大部分被改装成住宅,油烟直排,污水流入雨水管道,造成管道堵塞,臭味难闻”问题开展联合集中整治。二是对沿街餐饮后门进行封堵,责令餐馆禁止出店占用公共空间洗刷油污制品,并督促物业公司配合经营户对沿街门面商户油污墙面、地面进行彻底清洗,现已整改完毕。三是督促物业公司安排人员对步行街二楼阳台种菜行为进行了全部清理,现已整改完毕。
15 X340000201812060006 黄山市黄山区新华乡赐田村村民王某在太平湖沧溪码头围湖建池塘养鱼,并在湖上养猪养鸡,生活污水和垃圾直排太平湖。 黄山市 水,土壤 2018年12月8日,黄山区新华乡人民政府会同区水利局、区环保局、区农委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核查,信访件中举报的王某,为新华乡赐田村沧岭组村民王邦如,其2008年承包赐田村座山村民组集体池塘用于养鱼至今,并曾于2017年养过两头猪,现散养50—60只鸡。对于日常生产生活产生的垃圾,该村民未完全入桶,生活区存在少量垃圾。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1、立行立改。现场对该户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垃圾入桶,不得随意丢弃,并要求运维人员及时清运,保持湖岸环境卫生;控制养鸡数量,且仍保持散养状态,不得圈养和增加现有养殖量。2、举一反三。结合河(湖)长制等工作要求,黄山区新华乡将加强日常巡查,对境内沿湖沿线特别是有住户的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此件已办结。
16 X340000201812070002 合肥市肥东县撮镇瑶岗社区多次违规征地,违法租地用来堆放建筑渣土。 合肥市 其他污染,土壤 肥东县环保局和肥东县撮镇镇环保办工作人员于12月8日赴现场核查,核查情况如下:肥东县撮镇镇瑶岗社区无多次违规征地现象;渣土堆放于瑶岗社区委西侧,因地势高低不平,洼地多年来存在内涝现象,经肥东县人民政府、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和县城管局批准从市区调剂工程弃土进行平整土地,用于苗圃栽培项目,目前整体土地已平整。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一致。 不属实
17 X340000201812060003 六安市舒城县舒茶镇三拐村湾塘村民组的投诉人住房前后,分别建了500千伏和1100千伏的高压铁塔,其边导线距建筑物分别不足5米和9米,产生辐射和噪音污染。 六安市 辐射,噪音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舒城县舒茶镇山拐村湾塘村民组2户人家,分别为陶方禄户(全家共10人,陶方禄夫妻常年居住)和彭少礼户(全家共8人,彭少礼夫妻常年居住),反映2005年架设的50千瓦高压线输电塔,实为±500KV直流输电线路宜华(宜昌-金华)线,目前已正常通电运营。经测量,该边导线距陶方禄户院墙西南角最近水平距离约5.8米,而并非投诉人反映的不足5米;反映2017年建设的一座110千瓦特高压线,实为±1100KV昌吉-古泉(准东-华东)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该边导线距彭少礼户厨房最近水平距离约11米,也并非投诉人反映的不足9米。按照电力规划设计规范要求,宜华线确定的水平拆迁距离为5米,昌吉-古泉线确定的水平拆迁距离为7米,两户居民均不在2条高压线路拆迁范围。电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出具的《昌吉-古泉±11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关于六安段房屋拆迁范围的执行标准》明确规定:此线路在海拔1000米及以下地区,距直流架空输电线路正极性导线对地投影外20米处,80%时间,80%置信度,0.5MHz频率的无线电干扰不超过58dB(uV/m),对人身体健康无影响;在海拔1000米及以下地区,距直流架空输电线路正极性导线对地投影外20米处,由电晕产生的可听噪声(L50)不超过45dB(A),对人身体健康无影响。±1100KV昌吉-古泉特高压直流输电线于2017年8月份建成并通过工程主体验收,随之进入工程调试阶段,目前尚处试运行阶段,输送电压仅±300KV,并未达到输送电压负荷要求,暂不具备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属实 针对反映的问题,鉴于±1100KV昌吉-古泉特高压直流输电线尚处试运行阶段,2018年11月28日舒城县环保局向六安市环保局以正式文件形式提出《关于请求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交舒城信访件反映的村落列为昌吉-古泉±1100KV高压直流输电线验收监测环境敏感目标的报告》(舒环保〔2018〕79号),争取将该2户作为线路环境敏感目标申报,请求在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调查)时进行现场监测,精准测出2条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叠加辐射数值。若监测超标,舒城县将提请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对2户依法进行拆迁并给予拆迁补偿。若监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舒城县将竭力做好2户的思想解释工作,消除疑虑。
18 X340000201812070015 芜湖市繁昌县荻港镇新河村龙潭自然村在距长江边一百米附近有多个码头。数千吨驳船在码头卸货时,洗铁水流到村庄的沟渠里,进入长江,造成污染;繁昌、南陵两县饮用水水质受到影响(两县的自来水公司在洗铁水下游约四五百米处)。码头装卸石子、铁矿粉时产生的灰尘和噪声影响周边群众生活。检查时夜间生产。 芜湖市 大气,水,噪音 经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1.繁昌县荻港镇新河村龙潭自然村周边目前有3家码头企业,分别为芜湖市南征水泥粉磨(集团)有限公司码头、芜湖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码头和繁昌县芦南新河石灰石厂码头,下游布设着繁昌县芦南饮用水源取水口。其中,离繁昌县芦南取水口最近的码头距离约1.3km,3家码头均位于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以外;
2.芜湖市南征水泥粉磨(集团)有限公司码头已停产;芜湖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码头和繁昌县芦南新河石灰石厂码头正常生产,均已安装防尘罩、喷淋等扬尘防治设施,建设了货场雨淋水收集池、隔声墙等防治设施,未发现生产码头有洗铁水等废水流入村庄沟渠或进入长江现象;
3.排查并经南陵县水务局确认,该区域未发现存在有南陵县饮用水取水口;
4.经对该村周边入江排洪口水体进行采样,并对其中总铁、铬、总镉和化学需氧量等4项指标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受近期雨雪天气影响,无法对无组织扬尘和噪声排放情况开展检测,计划待天气好转并符合检测条件时再组织开展检测;
5.存在夜间生产情况。
属实 1.繁昌县正在对已批复并划定保护区的新港饮用水源取水口实施检修改造,计划2018年底前恢复其向县城区集中供水,并同步关闭芦南水厂取水口;
2.繁昌县水务局将加快实施新港取水口检修改造工程,确保2018年底前投入使用及芦南取水口同步关闭;
3.繁昌县交通运输局、港航管理处等单位已责成上述码头企业,作业时须严格按照环保规范操作,按要求对停靠的运输货船中废弃物及时进行回收处理,不得私自弃入水体;
4.繁昌县环保局会同荻港镇政府等单位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履行环境主体责任,一旦发现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责编:鲁先红、常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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