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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江苏解读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减轻家长负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19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江苏解读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减轻家长负担省教育厅近日发布《关于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有关问题的解读说明》(

原标题:江苏解读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减轻家长负担

省教育厅近日发布《关于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有关问题的解读说明》(以下简称《解读》),再次重申对“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入学、不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学校考试排名”三大类10个方面进行专项治理。《解读》还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以分层走班之名变相设置快慢班等4个社会关注度高、公众理解不透的关键问题进行了政策剖析。

减轻学生负担,

违规办学专项治理启动

校外培训、考试过多,课业过重……有数据显示,全国中小学生每天可以睡到自然醒的仅有23.99%,升学已成为学生和家长的“集体焦虑”。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去年10月,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从十个方面明确提出30条细化要求。然而实施中发现,仍有一些地方和学校在招生入学、课程教学、考试评价等方面存在问题,加重了学生课业负担,成为基础教育发展的顽疾。

针对这些问题,省教育厅日前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对规范江苏省中小学校办学行为作出全面部署。此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治理范围为义务教育学校,治理内容包括“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入学、不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学校考试排名”三大类10个方面。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全省开展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需要强化校内教育、遏制校外补课,通过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构建校内校外相结合的良好育人生态,从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群众经济负担。这既是本次专项治理的重要任务,也是专项治理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所在。

禁止“快慢班”,

推进所有民办学校免试入学

《解读》中,特别对社会关注度高、概念不够清晰的4个问题进行详细解读。包括政府公共资源参与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以分层走班之名变相设置快慢班、频繁组织各类考试和测验等。

其中明确,“政府公共资源参与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指政府以国家财政性经费(不含生均公用经费及财政性奖补经费)、公有校舍、派驻公办教师和由公办学校参股、合办、冠名等方式参与举办、且产权尚不清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此类学校要在本次专项整治中进一步明确产权属性,界定公办或民办学校性质,然后依法依规进行整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在学费之外,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重点治理当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入学时以考试(面试)分数和等级收取高额赞助费等情况。此外,还要积极推进所有民办学校免试入学。

分层走班“变味”,学校不把重点放在“补差”上,而不断强化“提优”,尤其是初中再现的“快慢班”成为学生负担、家长焦虑之源。《解读》重点说明了“以分层走班之名变相设置快慢班”,指学校在实行分层教学时,不是立足于面向每个学生发展,不是把重点放在“补差”上,而是以各学科考试成绩分出多个层次、在一个学年多次分班,把分层教学、分层走班变成分重点班和快慢班。这一突出问题,也是此轮重点整治方面。

本次重点解读、集中整治的还有“频繁组织各类考试和测验”。有的县(市、区)违反“区域严禁组织统一考试”的规定,学校组织月考、单元考、周练超出规定次数,以及公布考试结果和排名,加重学生课业、心理负担,影响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推广“名师空中课堂”,

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既需要学校教育系统、校外教育系统的“善治”,也需要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公益教育系统的协同治理。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积极回应广大家长的现实需求,普遍建立弹性放学,强化校内教育,遏止校外补课。

目前在对国内外相关政策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我省将起草《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多方征求意见,会签相关部门后尽快印发各地。

在清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的同时,我省还将探索建设在线校外教育服务平台,启动建设“名师空中课堂”成为一个方向。我省将尽快建立覆盖全省的“名师空中课堂”,满足学生课后辅导的个性化需求,让优质教育资源“走”到学生身边,真正实现优质教育资源随时随地共享,及时补齐学生的学习短板,帮助他们甩掉包袱,缓解和遏制校外培训需求。

此外,我省还将出台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规范管理文件,要求各地坚持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法定责任,在依法保障义务教育公益性的前提下,科学规划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合理确定县域内民办义务教育办学规模。我省将针对招生、收费等方面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进行广泛调研,在调研基础上,加快形成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管理相关文件,切实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入学、考试评价等办学行为。(王 拓 王梦然)

(责编:张妍、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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