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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别放任污染信息环境的黑公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20  来源:中新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别放任污染信息环境的黑公关别放任污染信息环境的黑公关自媒体平台必须肩负起主体责任,不能继续以法不责众为由,放任“黑

原标题:别放任污染信息环境的黑公关

别放任污染信息环境的黑公关

自媒体平台必须肩负起主体责任,不能继续以法不责众为由,放任“黑公关”式写作。当然,在治理的同时,也要避免误伤,为公共言论的生产留下足够的空间

□ 熊 志

在互联网经济年代,企业在形象建设上的投入逐渐加大,与之对应的是“黑公关”也成为屡见不鲜的现象。前段时间媒体的集中报道,揭开了这个行业黑暗的一面。比如报道提到有企业要给上百个自媒体交保护费,“在交了30多万元‘保护费’后,立刻主动进行正面宣传。”

值得一提的是,在传统媒体年代,话语权掌握在报纸、电视人手里,这些在今天看来内容生产工艺有些落后的载体,因为有严格的审核把关流程,且更爱惜声名,所以“黑公关”的现象相对来说比较少见,很少有媒体为了蝇头小利去滥用监督权,变相敲诈勒索。

“黑公关”开始泛滥,更多还是始于社交媒体和自媒体的崛起。内容生产的门槛降低,创作权从拥有专业知识的精英下沉到普通人。更便利的发稿条件,除了导致内容水准下降外,还让专盯“负面监督”的流量变现产业链成为可能。

这里的“负面监督”之所以要打上引号,是因为本质上它并不是对监督权的正常使用。这点我们可以从“黑公关”的特征上看出来。比如,捏造或拼接组接负面新闻,用不实的内容操纵舆论,抹黑特定企业的形象和声誉。从过去业界的一些案例来看,“黑公关”往往会在短时间内大量持续发文,信息传播的密度很高。并且在被抹黑的特定企业推出新业务,融资,上市等关键时期,发布攻击性文章。而且,为了扩大传播效果,一些“黑公关”还会用耸人听闻的标题,或者用涉嫌恐慌、色情的字眼与企业或者产品建立联系,从而达到混淆视听的目的。

当然“黑公关”之所以难治,一方面是因为当前的资讯环境下,人人都掌握麦克风;另一方面也跟其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有关。比如其用夸张的标题来夸大负面效果,严格来讲很难被判定为内容失实,或者负面信息的表述往往介于客观陈述与诽谤之间,很难诉诸法律。再者,“黑公关”背后可能有金钱的交易,也可能只是人情往来,由于其背后的利益关系是相对隐蔽的,是否有金钱关系,已并不能成为判断“黑公关”的主要依据,以此为抓手也未必好打击。

不过话说回来,考虑到一些自媒体“黑公关”,往往都是连续、密集发文,通过集中造势来吸引眼球,而且内容包含大量凭空捏造的信息,所以对平台来说,如果同一媒体、自媒体多次针对同一企业、行业发布不实信息,那么就该提高警惕。是否有侵权事实,侵权事实是否短时间内长达多次,都可以成为“黑公关”的判定标准。

对于企业而言,“黑公关”直接损其声誉;对读者来说,原本清朗的资讯环境,经过“黑公关”带节奏和搅浑水之后,也变得污浊不堪。而从整个社会层面来讲,“黑公关”式的营生会污染社会的监督权,降低媒体监督的信誉阈值。无辜的企业被拖下水,花钱找打手的企业,却坐收渔翁之利,由此只会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竞争生态。

所以自媒体平台必须肩负起主体责任,不能继续以法不责众为由,放任“黑公关”式写作。当然,在治理的同时,也要避免误伤,为公共言论的生产留下足够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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