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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省司法厅出台措施为民企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20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全面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民营企业依法申请投诉的立即处理机
原标题: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全面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民营企业依法申请投诉的立即处理机制,组织律师对全省民营企业开展全方位法律“体检”……《辽宁省司法厅支持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十二项措施》日前正式出台,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各环节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有效的法律支持、更高效的法律服务、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在立法环节,省司法厅提出要加快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主要举措包括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立法,修订《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通过制定配套的政府规章,进一步明晰行政机关、企业的法律角色定位。全面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降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管理成本,为民营企业提供法治保障。

在执法环节,要求进一步强化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执法监督,实行涉企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策审核“三项”制度,聘请民营企业作为省级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聘请民营企业家作为省级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建立民营企业依法申请投诉的立即处理机制,对民营企业投诉举报的问题和提出的复议申请,第一时间作出处理和审查,做到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反馈。出台《关于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法制环境的意见》,依法维护企业家、民营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省司法厅还提出,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力度,组织律师对全省民营企业开展全方位法律“体检”和开展民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培训,利用律师大讲堂,加强民营企业法律顾问业务能力和企业家依法经营能力培训。完善面向民营企业的公共法律服务,在“12348”辽宁法网上开辟民营企业家VIP专席,组织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及时为民营企业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健全民营企业非诉纠纷化解机制,在各市(县)人民调解中心为民营企业化解矛盾纠纷开辟绿色通道,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选聘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进驻企业。

此外,建立定期听取民营企业意见的工作制度,健全充分听取民营企业意见的立法工作机制,起草、审查涉及企业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把征求工商联和律师协会等行业商会、协会的意见作为主要环节,加强立法调研,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责编:王斯文、孝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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