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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合肥老房子加装电梯可申请使用公积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20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合肥老房子加装电梯可申请使用公积金12月19日,合肥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合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
原标题:合肥老房子加装电梯可申请使用公积金

12月19日,合肥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合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新规,市区(含开发区)财政对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资金采取事后补助的形式,按20万元/台予以补贴,业主还可以申请使用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来筹集资金。

可委托代理人办理加装电梯相关手续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城市品位的不断提升,人口老龄化逐步加剧以及居民对美好生活需求的日益增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尤其是中老年住户,因居住在无电梯的楼房中,对加装电梯愿望更为迫切。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是着力为民办实事、适应人口老龄化的需要,也是改善住宅使用功能、扩大社会消费需求、提升居住品质的需要。

在合肥,什么样的既有住宅才能加装电梯呢?《实施意见》明确了具体的实施条件.主要包括4个方面。比如,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5年内未列入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范围和计划;已建成投入使用的4层以上(含4层)无电梯住宅;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公安消防安全等有关规范要求。

同时,明确了实施主体。加装电梯坚持“业主自主”原则,加装电梯所在单元、幢或小区的相关业主作为加装电梯的申请人。

为便于操作,规定申请人可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加装电梯的相关手续。申请人可以在本小区、本幢或本单元中推选2-3名业主为代理人,也可以选择电梯企业、具有电梯安装施工资质的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原产权单位、业主委员会等为代理人。

加装电梯的申请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协议后提出。分单元加装电梯的总面积和总户数按照本单元房屋面积独立计算。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业主能申请使用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

在资金筹集上,明确加装电梯所需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由业主承担,具体费用承担由业主协商,共同出资解决。业主可以申请使用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也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市区(含开发区)财政对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资金采取事后补助的形式,按20万元/台予以补贴,市、区财政各承担50%补贴资金。

实施程序包括:意见征询、制定方案、方案公示、签订协议、备案审查、工程施工、竣工验收7个环节。申请人或委托代理单位要依据建筑设计、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等相关规范、标准,编制设计施工方案、资金概算及费用筹集方案、电梯后期运行维护保养分摊方案等。

方案须在物业区域的显著位置及本单元或本幢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异议的,社居委盖章备案;有异议的,所在社居委应主动出面调解,帮助业主协调有关事宜。调解成功的,社区居委会予以盖章备案。

未经法定机构监督检验的不能交付使用

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签订加装电梯协议,明确相关事项。备案审查推行责任下沉,由辖区住建部门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出具联合审查意见。

电梯安装过程须由具有法定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项目完工后,申请人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企业等相关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申请人应当及时将建设工程资料移交市城建档案馆。申请人要在电梯投入使用前,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责编:鲁先红、常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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