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药品带量采购或明年2月底3月初启动 地方细则明年1月出台
12月20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会议在上海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举行,中选企业代表受邀在带量采购正式落地之前与医保局相关领导进行磋商,确定采购时间。
据与会人士透露,由于11个城市的情况各不一样,预计带量采购会在明年2月底3月初在各地陆续启动实施,上海会先执行。最晚到2019年上半年,国家会出台具体的执行细则,地方则在明年1月中旬出台地方执行细则。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在会上表示,正常参与带量采购的企业表现出了对于此次带量采购的支持,而对于此次带量采购流标企业,医药局方面表示也将给予尊重。会议特别提到,此次国家带量采购的核心精神不只是把钱节省下来而已,而是要投入到医院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之后也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保证带量采购节约的医保资金能够投入到医院改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