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士控诉高校待遇不公,贵州师范:属恶意中伤
近日,一篇题为《黔省某学院博士遭遇记》的文章引发热议。该文章署名作者胡志文在文中控诉贵州某高校在对待引进的博士人才中存在诸多“不公”。21日,贵州师范学院发表声明称,正在办理调动事宜的博士胡志方在网上散布的言论不实。其中关于学校住房,以及勾昕、张兆军、苗丽、胡江华等博士情况描述与事实严重不符,属恶意中伤。
声明全文:
近日,贵州师范学院(以下简称“我校”)正在办理调动事宜的博士胡志方同志在网上散布不实言论,微博、微信群、QQ群及微信公众号等恶意发布言论并盗用我校校徽,其中关于我校住房、对我校勾昕、张兆军、苗丽、胡江华等博士情况描述与事实严重不符,恶意中伤我校。这对我省及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稳定和学校声誉造成极其恶劣影响。在此,我校严正声明如下:
2009年3月,改制成功以来,我校积极做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在住房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创新创业优惠政策等方面竭尽所能为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提供个性化服务,满腔热情、真心实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截至目前,我校在职博士173人,其中担任处级以上干部的22人。博士科研立项国家级课题83人,占比82.18%;省级学术带头人、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对象、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等25人,其中博士17人,占比68%;省级重点学科13个,负责人11人,其中博士8人,占比73%。事实与数字充分说明,学校积极为博士等高层次人才组建团队、搭建平台,创设优良科研、教学与生活环境,对博士等高层次人才高度重视,让来校工作的人才安于教书育人、安于科学研究、安于创新创业。
胡志方不顾上述事实,发布不实言论,严重损害了我校的声誉。自本声明发布之时起,上述侵权行为所涉及的相关人员必须立即自行删除所传播与事实相违背的言论,凡有恶意编造事实,毁损我校名誉的行为,我校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贵州师范学院
2018年12月21日
编辑:马小龙 责任编辑:任业刚 UN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