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天津滨海新区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许红星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立根、郭志寅、张长海、左凤伟、韩英、许红球出席会议。副区长孙涛,区人民法院院长刘金洪,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各室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各人大街道工委、各镇人大主要负责同志和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凌霄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继续强化规划引领,确保完成规划目标任务。要大力实施创新发展战略,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实施。要加强城乡统筹,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加大改革力度,积极构建高度开放的新型融资体制和环境,推动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滨海新区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方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确定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数额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数额为970名。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审议的《关于召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决定:滨海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1月13日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办法(试行)》。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确定3名区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
会议听取了滨海新区选出的部分市十七届人大代表的述职报告。会议要求每位人大代表都要深刻认识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始终坚持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履职,切实发挥好代表作用。要认真宣传和贯彻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兑现“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教委主任刘明成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区实施〈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针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区教委、区规划国土局、区建设交通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六部门到会应询。新任命的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梁春早代表区人民政府作表态发言。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记者 路熙娜 通讯员 薛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