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考于12月22-24日进行。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全省参考总人数141786名,共设考区15个,报考点45个,考场4471个,监考员和考务工作人员近1.5万人。
为做好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考工作,积极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考试环境,省教育考试院主要采取了十项举措:一是所有考生均在标准化考点参加考试,考试全过程均在视频监控并实时录像。二是继续使用居民身份证识别仪、指纹识别仪验证考生身份,使用金属探测器对入场考生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携带规定之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三是各报考点为考生免费统一配备考试文具。四是省级考务指挥平台通过网上视频监控系统对各报考点试卷值守、考场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巡查。五是试卷运送实行GPS定位跟踪和全程视频监控,由公安押运,试卷保密室24小时值守,确保试卷安全。六是严格按规定选聘监考教师并层层培训,所有监考教师及工作人员必须签订工作责任书。七是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各报考点所在市州招考委和公安、工商、网信、经信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助考行为、打击销售作弊器材、打击代替考试作弊行为、净化考点周边环境五个专项行动,加大对涉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八是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对考生加强诚信考试教育,宣传招生政策,通过微信公众号、致全体考生“一封信”等方式把考试纪律周知考生,坚持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九是加大巡考力度,省招考委派出了巡考组到报考点现场,省教育考试院视频监控组全程监督检查考试工作。十是今年所有标准化考场的监控视频录像将全部回放,在回放过程中查实的违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注意:切勿在考试中作弊。刑法修正案(九)和《教育法》分别从2015年11月1日和2016年6月1日起实施,对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请人代考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违法行为,除了按教育部33号令处理外,还将给予法律的制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在考试录取中有泄露试题、考场作弊、涂改试卷、违规录取等行为的中共党员,还将给予党纪处分直至开除党籍。无论是考生还是监考教师、考务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作弊行为,都将按上述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按照安排,我省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评卷工作将从12月26日开始,2019年2月15日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请于2月16、17日联系招生单位书面申请登记查分,复试工作将在4月进行,录取工作预计在5月底完成。(记者 陈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