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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宜宾小伙开共享汽车 “别”出租车被行拘10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22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18岁小伙开共享汽车 “别”出租车被行政拘留10天18日凌晨,宜宾江北城区主干道,一辆白色共享汽车在车流中大秀“S”形,
原标题:18岁小伙开共享汽车 “别”出租车被行政拘留10天

18日凌晨,宜宾江北城区主干道,一辆白色共享汽车在车流中大秀“S”形,时长近2分钟。该车诡异的行车方式引发后车驾乘人员惊呼,并被拍摄上传网络,引发关注。21日,宜宾市交警支队通报警方查处结果:驾驶员凌某亮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

警方通报称:近日,一则标题为“宜宾男子半夜驾驶共享汽车在路上耍飘移,司机们都被吓惨了”的微博爆料视频在网上流传,宜宾交警获悉后,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交警支队直属交管三大队、宣传科通过共享汽车公司提供的车辆租用记录和智能卡对涉事车辆轨迹进行锁定追踪,于12月20日上午12时许,在翠屏区邱场镇将涉事嫌疑人凌某亮挡获归案。

经警方查证,嫌疑人凌某亮在12月18日凌晨01时许,在朋友的提议下从金沙广场驾驶租赁的共享汽车,从上江北平交道路口经酒樽转盘到敬业路,一路开S线路,故意“别”的士车玩。据警方人士介绍,驾车滋事的凌某亮已年届18周岁,到案后称其驾驶共享汽车时,有出租车阻挡其正常通行,于是他就在路上故意开“S”形,以达到“别”出租车的目的,在路上蛇行时间约2分钟。

据宜宾市交警支队法制科副科长魏巍介绍,寻衅滋事行为多发生在公共场所,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寻衅滋事行为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挑战。“在本案中,共享汽车是违法人员凌某亮用于寻衅滋事的作案工具。”魏巍说。

宜宾市共享汽车运营单位——宜宾宜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租赁业务部副部长卢跃表示,凌某亮的故意违法行为不仅要遭到警方处罚,其账户信息也将被共享汽车平台冻结,进入宜行汽车的黑名单。凡是进入黑名单人员,不仅无法再使用共享汽车租车业务,将来的充电桩业务等也将不对其开放。

因此,卢跃呼吁市民在使用共享汽车时要遵守交通法规,爱护公共财产,要理性开车、文明开车,不开赌气车、斗气车。同时,该公司也会加大监管力度。

目前,凌某亮的行为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宜宾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

(记者 罗敏)

(责编:袁菡苓、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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