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1日大庆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大庆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洛大雨为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洛大雨同志简历
洛大雨,男,汉族,1971年4月生,籍贯黑龙江哈尔滨,1993年12月入党,1994年8月参加工作,黑龙江大学经济法专业大学学历。
1990年9月-1994年8月 黑龙江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学生
1994年8月-1999年6月 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处科员
1999年6月-1999年7月 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处副主任科员
1999年7月-2002年6月 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处副主任科员、助理审判员
2002年6月-2004年10月 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处主任科员、助理审判员
(2001年5月-2004年1月 在黑龙江大学法律专业函授在职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4年10月-2006年6月 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党组秘书、院长秘书、助理审判员
2006年6月-2010年9月 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处副处长、助理审判员
2010年9月-2014年9月 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处处长、助理审判员
2014年9月-2015年2月 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处处长、助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2015年2月-2015年4月 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处处长、助理审判员兼任人民陪审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省法官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秘书长
2015年4月-2016年2月 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处处长、助理审判员兼任省法官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秘书长
2016年2月-2016年6月 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助理审判员兼任省法官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秘书长
2016年6月-2016年11月 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审判员兼任省法官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秘书长
2016年11月-2016年12月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2016年12月-2018年11月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地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8.09 确定二级高级法官)
2018年11月-2018年12月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8年12月-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