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州省检察机关强力推进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
12月20日,记者从省检察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以办案为中心,切实加强对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逐步形成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已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1450件,引导息诉2845件,发出检察建议3710件,法院已采纳3144件。提出抗诉271件,抗诉案件再审改变率为80.95%,位居全国前列。
找准民事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专项工作,努力维护平等竞争、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仅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企民事监督案件476件615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9亿余元。
充分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13年以来,对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提出抗诉271件,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274件,监督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中违法行为3607件。对2845件不符合监督条件的民事案件,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把化解矛盾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开展联合接访2000余件次,有效息诉2340件。
同时,我省检察机关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加强民事诉讼活动监督,办理虚假诉讼监督38件,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24件,涉及金额5252.82万元。与省法院联合开展全省执行案款集中清理行动,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批捕61件66人,起诉73件90人。依法加大对法院立案、送达、审限、财产保全等诉讼环节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调查和纠正力度,提出检察建议1495件,法院采纳1335件,采纳率为89.30%,形成了监督规模效应和强有力的监督态势。(王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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