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岩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
近日,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江某某等12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伤害罪一案。
经查明,被告人江某某及其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大肆宣传“律师追债”,实则是通过实施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行为,聚敛钱财,在惠水县芦山镇中学、黔西县协和乡小学、贵阳市火车站、南明区花果园等处,给被害人及当地群众造成了极大的心里恐慌,社会影响恶劣。
12月21日,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江某某等12名被告人分别作出判决。
今年以来,云岩区重拳出击黑恶势力,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准确把握云岩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新动向。
云岩区把“扫黑除恶”与深化“两严一降”、治安重点乱点专项整治和基层平安创建、反腐败、“基层拍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防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打造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董佳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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