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省再取消19项证明事项
25日,记者从政府部门获悉,我省下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调整清单的通知》,提出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我省梳理出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19项,全部予以取消。同时,坚决取消一切违法或非法设定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
记者了解到,此次取消的19项证明事项包括:省以上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收费文件;《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和其他有关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优强企业专项奖申报表;年度贡献奖申报表;三年强攻专项奖申报表;小额贷款公司自然人股东入股资金来源证明等。(记者 吴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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