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汽油车国Ⅵ标准实施日期推迟至明年7月
备受关注的深圳市轻型汽车国Ⅵ标准执行时间有新变化。市人居环境委和市公安交警局12月24日联合下发通知,对轻型汽油车国Ⅵ标准执行时间由原定2018年12月31日,调整为2019年7月1日,原定的轻型柴油车国Ⅵ标准执行时间未变。
具体调整内容为: 2019年7月1日(含)起,在我市注册登记、外地转入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应当符合国Ⅵ标准。2019年7月1日前已购买的符合国Ⅴ标准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可在2019年9月1日前凭2019年7月1日前开具的正式发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2019年7月1日前已从外地转出的符合国Ⅴ标准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可在2019年9月1日前凭转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机动车登记证书》签注的转出记录,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手续。(记者 窦延文 解树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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