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大冶发生一起冒顶事故致3人死亡 该公司12年以来连续7年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2月21日10时50分左右,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铜绿山铜铁矿-605m中段二分段6017采场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3人死亡。该中段施工承包方为湖北鑫力井巷有限公司,劳务承包方为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事故发生后,曹广晶、赵海山副省长均作出批示,要求查明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强化岁末年初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安全管理。这起事故充分暴露出部分矿山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施工承包和劳务外包管理不严格等问题。据统计分析,2012年以来, 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矿山连续7年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湖北鑫力井巷有限公司承包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的矿山施工项目已发生3起冒顶事故,损失惨重,教训深刻。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确保岁末年初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隐患再排查、措施再落实。各地要针对冬季矿山安全生产特点,对辖区内重点矿山、近年来发生事故矿山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针对性措施,督促企业整改落实,不能“一查了之”、“一罚了之”、 “一停了之”。各地要认真落实事故矿山“六个一律”规定,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坚决遏制同类事故频发态势,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是切实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管,对涉及外包施工业务的矿山企业,要加强执法检查,对以包代管、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对连续发生事故的企业要组织约谈主要负责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年年发生事故经整改仍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矿山企业,要依法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退出。各地要加强对矿山施工单位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吸取教训,完善制度,改进管理。
三是要认真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认真落实《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应急发〔2018〕1号)要求,切实做好岁末年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各地要将贯彻落实鄂应急发〔2018〕1号文和本通报的相关情况,于2019年1月5日前报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