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省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25日,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今年1-10月,全省PM2.5均值浓度为每立方米27微克,10月份全省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9%,同比提高17.7个百分点,全省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哈尔滨市空气质量在全国169个重点城市排名第13位,创造了2015年以来同期最好成绩。
报告指出,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省政府有关部门严令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发挥联防联控作用,统筹推动解决区域大气污染问题。依法治理重点污染领域,坚持燃煤源头治污,严控工业污染减排,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完成黄标车辆淘汰任务,实现“大气十条”任务目标。生态环境部门以哈大绥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区域为重点,对燃煤污染控制、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等重点任务进行监督检查,大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
报告还针对以煤炭为主的结构性污染突出、秸秆综合利用率有待提高、执法监管仍需强化等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记者闫紫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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