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用标扶贫产品须来自贫困地区
12月25日,国有企业助力四川扶贫产品销售工作座谈会在成都举行。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使用“四川扶贫”公益性集体商标的扶贫产品必须来自贫困地区,扶贫产品的产量要有保障、质量能过关。省委常委、省直机关工委书记曲木史哈出席会议并讲话。
在帮助贫困地区优质农产品开拓市场的过程中,国有企业发挥了重要作用——成都东客站开设扶贫产品直销店、中石化加油站设置3对专柜、46户企业通过“以购代捐”认购价值4000多万元的扶贫农特产品。
曲木史哈表示,定点扶贫、万企帮万村等社会扶贫形式是扶贫大格局中的关键一环,要继续协调发挥好省属企业及在川央企的优势,在脱贫攻坚中发挥更大作用,帮扶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今年,我省在全国首创“四川扶贫”公益性集体商标,并已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助力“四川扶贫”用标产品销售。曲木史哈强调,有关部门要盯紧“最后一公里”,确保相关优惠政策落地落实。下一步,我省将在中央电视台扶贫公益广告时段,向全国推广凉山州青花椒和苦荞茶、藏区牦牛奶制品、广元红心猕猴桃、合江晚熟荔枝等来自贫困地区的优质特色农产品。(记者 侯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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