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发出通知,就加强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有关事项提出要求。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续正风肃纪、保持高压态势,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入。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紧绷思想作风之弦,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严禁奢侈浪费;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及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福利;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借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贵重物品等;严禁非正常公务活动或超出公务接待范围接待;严禁在机关或企业食堂、内部宾馆培训中心和驻昆办事处等公款大吃大喝或相互吃请、请吃;严禁违反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无组织纪律观念、不报告或未经允许随意离开工作地;严禁公车私用。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自觉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标、看齐,带头执行纪律规定,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形成“头雁”效应。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集中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作为净化政治生态、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重要抓手,聚焦突出问题,强化“靶向治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量纪处理,真正让纪律“带电”、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创新监督方式,立足日常监督,紧盯重要节点,聚焦“四风”问题具体表现形态,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善用“蹲点式”“面见式”的直接监督,认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叉互查、推磨式检查,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通知明确,对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快查快处快曝光,做到节中抓检查、紧盯违纪问题,节后严处理、加强通报曝光,确保纠治“四风”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要深挖细查,特别对不敬畏、不在乎、不收敛、不收手的,要严查严办。对具体“四风”问题背后的责任不落实、安排部署不到位、作风建设措施不力等问题要严肃追责,充分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据悉,省纪委省监委将组成节日监督检查组,深入部分地区和部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记者 杨富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