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 五强五促 建强战斗堡垒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实施“五强五促”行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部署,宁夏将着力解决该领域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两个覆盖”质量不高、党务工作者能力不强、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工作基础保障薄弱等问题,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有效提升。
“五强五促”行动包括:强化责任,促进党建工作落实;筑强组织,促进“两个覆盖”质量提升;建强队伍,促进能力素质提升;增强功能,促进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加强投入,促进党建工作保障有力。
行动中,宁夏将健全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园区综合党委、街道(乡镇)党委明确1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各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书记办公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行业(综合)党委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委班子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工作任务。
宁夏将着力抓好重点领域党组织建设工作,对于职工10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30人以上的实体性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要达到100%。向暂不具备党组织建设条件、没有党员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确定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作为机关党员干部“下基层”和“结对共建”的联系点。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出资人(负责人)是党员的,一般应兼任党组织书记;出资人(负责人)不是党员的,从管理层或业务骨干党员中产生。鼓励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从事党建工作,视作基层工作经历,保持待遇不变,只转党组织关系。
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推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管理层(决策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建立党组织书记参加或列席管理层相关会议、党组织与管理层沟通协调机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各地要根据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数量列支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县级以上党委管理的党费每年按照一定比例下拨到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区域性、综合性、开放性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地级市党群活动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全区性行业(综合)党委和县(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自治区级以上园区全部建成党群活动服务中心。(通讯员 宁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