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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生产困难企业经批准可缓缴社保费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30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生产困难企业经批准可缓缴社保费用近日,市人社局组织全市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对全市参保规模在100人以上的5000多家企业
原标题:生产困难企业经批准可缓缴社保费用

近日,市人社局组织全市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对全市参保规模在100人以上的5000多家企业进行了集中走访,以进一步收集企业需要政府部门解决的困难、问题和建议,帮助企业缓解压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用工成本高”成为走访中企业普遍反映的问题之一。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为大力推动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我市在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方面推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近日,市人社局更是做客“新天府会客厅”,对成都推出的一系列举措进行了权威而详细的介绍。

企业缓缴社保费用

职工社保待遇不受影响

“民营经济的发展为全市贡献了50%左右的地区生产总值,60%左右的税收和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11月初开始,市人社局组织全市人社系统1000多名干部,对全市参保规模在100人以上的5000多户企业进行了集中走访,共收集到企业反映的3000多个问题和建议意见。

为了解决企业的这些问题和困难,市人社局将切实降低企业社保成本。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除继续执行好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外,市人社局还将允许生产困难的企业经过批准,缓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间不收滞纳金,职工相关社保待遇不受影响。

那么,生产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如何申请缓缴部分社会保险费?

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所有在保企业都可以享受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企业无需另行申报,由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办理。生产经营困难民营企业申请缓缴部分社会保险费的办理流程是:由生产经营困难民营企业向社保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市或区(市)县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过审定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缓缴手续。

对符合条件稳定员工的企业

返还50%失业保险费

除了缓缴社保,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人社局还将加大“援企稳岗”力度,让企业得到更多实惠。对符合条件、努力稳定员工队伍的企业,将返还企业及职工缴纳的50%失业保险费。

记者了解到,根据市人社局出台的《关于办理2018年稳岗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本市所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只需要满足4个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申报时无欠费;2017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017年末成都市城镇登记失业率3.15%;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不属于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就可申报企业“稳岗补贴”,即享受企业及其职工2017年度在本市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而对于招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的企业,我市还将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记者 徐璨

(责编:李强强、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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