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贵州省国有林场条例 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12月29日,记者从《贵州省国有林场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从法律层面填补我省国有林场管理诸多方面的空白,对推进我省国有林场乃至林业行业制度化、规范化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贵州共有国有林场105个,森林总蓄积2940余万立方米,是我省森林资源培育中最稳定的阵地、最主要的森林资源战略储备仓,在我省生态建设和生态安全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林场功能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支持政策不配套、经营机制不活、权属争议大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制约了国有林场自身发展和生态建设能力的提升。
《条例》共五章三十七条,围绕国有林场的管理以及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利用等重点工作、难点问题进行制度规范,着重对国有林场的规划与建设、保护与利用、监督与管理等职责进行规范。明确了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督与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规定了流转国有林场森林、林木、林地应当遵循的原则和采用的方式,对破坏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王鲁铨 段慧)
(责编:郜林筱(实习)、陈康清)